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
文 号: | 关键字: | 补贴,耕地,资金,面积,发放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柴家门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柴家门镇
发布时间:2024-11-0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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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家门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镇具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地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土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止2023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全镇范围内实际种粮面积为准,村组人员认真准确核定补贴面积。农户、村组的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或协议中未明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村级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三)补贴标准 根据2024年上级部门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金额及全镇实际种粮面积确定补贴标准。 三、工作落实 (一)准确核实面积,核定补贴花名 各村(社区)参照上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花名册,对照补贴享受人员名单,逐一进行核实农户种粮面积、农户身份信息并修改完善,包括农户户主死亡变更、销户及账号等信息,核实后登记造册上报镇政府审核,确定最终补贴花名册。 (二)及时张贴公示,确保准确无误 村级公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享受名单及面积核实无误后,村级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至少包括户主姓名、补贴标准、补贴面积、镇政府、村级举报监督电话等。若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镇级公示:镇财政所收到补贴资金指标后开展补贴财务公开,对享受补贴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张榜公示一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发放补贴一致,切实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正、公平。公示结束后将补贴花名纸质版汇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资金监管,确保及时发放 我镇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规定,及时登录惠民资金发放管理系统,上传发放花名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合作,落实专人负责,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农业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印发补贴政策告知书发放到农户。镇村两级干部深入村组、农户进行政策宣讲,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确保村民政策知晓率,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与支持。 (三)规范操作程序 ,确保准确无误 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操作,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存折。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加强对资金发挥效益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包括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补贴发放到位等情况,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应和关心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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