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的甘肃生源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2、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1、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由省级财政拨付。3、项目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等,同时填报《会宁县2024年度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附件:会宁县2024年度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