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143 生成日期: 2026-01-16
文       号: 关键字: 救助,受灾,资金,生活,困难
所属机构: 会宁县政府 发布机构:
关于下拨2025-2026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的方案
信息来源:八里湾乡
发布时间:2026-01-1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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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村:

2025年以来,我乡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给受灾群众的财产及生产生活方面造成较大损失和困难。经乡申报,中央省市县决定核拨我乡2025-2026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1.354万元,为确保救灾资金准确及时拨付到位,请各相关村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结合受灾上报的灾情及需救助,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情况。现就 2025-2026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下拨各相关村,该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请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甘应急2024〕79号)、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白银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人员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实施方案》应急字〔2025〕108号)、会宁县财政局 会宁县应急管理局会宁县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会财发〔202531)、会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5-2026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的方案》(县应急发20264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确保重点。相关村要严格按照《因灾生活困难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在前期需救助名单统计的 基础上,认真核实,分类登记,编制好《灾民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受灾最严重、生活最困难的灾民纳入救助范围。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改变资金用途,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帮助。

 二、受灾类型,救助标准。一类救助因灾倒损住房户,受灾的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救助标准440/人;二类救助受灾的三、四类低保户,受灾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助标准340元/人;三类救助受灾的基本生活困难的其他家庭救助标准240元/人。

三、严格程序,规范救助。各相关村要严格规范救助资金管理,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简称“灾害补”)必须通过“社保卡”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四、加强管理,及时核销。各相关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接到通知后及时核销资金,计划下达5个工作日内安排发放到户,并上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已救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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