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4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地震,应急,负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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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草塬镇地震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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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地震应急能力,规范地震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根据会宁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白银市地震应急预案》《会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23 号)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会宁县白草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和相邻市、县(区)、镇发生的对我镇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会宁县域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

2.会宁邻近地区发生4.0级以上(含4.0级)地震;

3.白银市周边地区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在白银市辖区范围内造成地震灾害损失或人员伤亡。

三、应急服务响应工作组成员、职务及职责

总 指 挥:高秉政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孟树蓬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武承朕  镇人大主席

张宝荣  副镇长

员:刘  颖  镇党委副书记

杨来旺  党建办主任

蒋晓燕  副镇长

张  涛  副镇长

范晓军  综治中心主任

马  刚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东亮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全合  市场监管所所长

吉启荣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朱亚佩  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刘耀谦  一般干部

高亚红  一般干部

白草塬镇派出所、镇教委、镇卫生院、白塬移动、白塬电信、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全镇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应急局)汇报震情、灾情并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保障科学决策,高效指挥。

3.负责震情监测,与省、市、县地震专家联系,组织地震相关研判会商工作。

4.开展防震避险等防震减灾知识宣传,配合宣传、网信、公安部门管控地震谣传。

5.完成其它应急工作。

应急服务响应工作组下设七个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监测预报组、现场工作组等,负责开展白草塬镇的地震应急工作。

1.综合协调组:

职责:负责与县委县政府、白银市地震局、县应急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在地震第一时间报告镇领导,并通过值班传真报告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负责抓好各村震灾情况的统计及基础资料的准备;负责保障白草塬镇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快速开启、正常使用,确保视频会议正常运行;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震情、灾情等信息。正确引导外来询问震情的电话,解答群众的疑问,开展震时阶段的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做好震后可能出现的地震谣言、传言的应对工作;负责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监测预报组:

职责:震后立即收集上报灾情;实时了解震感范围、灾害程度、社会稳定性等信息;开展震情监视跟踪,即时上传下达震情信息,及时报告地震灾情损失情况,负责提供主震余震分布、灾区台站点分布、历史地震分布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地震次生灾害监测和防控工作;承担震后灾情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现场工作组:

职责:地震发生后,协调现场工作队员,40分钟内启程前往震区调查统计灾情;组织现场工作队员准备好现场工作装备、设备、基础资料、表格、图件等,并装箱打包;与县政府部门配合,做好群众安抚工作;负责与县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沟通联系;对受灾地点现场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执行县地震局下达的现场任务;报送现场工作动态;协助县地震局组织实施现场地震流动观测、现场异常调查和落实、震情趋势判定、地震灾害调查、灾损评估、地震烈度评定等工作;负责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群众生活保障组:

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提供抢险预报预警信息;统筹安排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5.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白草塬镇派出所

职责:组织指导受灾地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有关重要场所的安全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6.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牵头单位:白草塬镇卫生院

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受灾地区饮用水源、食品等;做好伤员、受灾地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灾后防疫方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7.交通运输保障组

职责:组织抢修维护公路交通运输设施;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基本生活物资运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

四、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地震强度及影响,地震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 个响应级别。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等对地震灾害初判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五、工作要求

1.预案启动后,外出办事或休假人员应迅速回单位投入工作,凡外出办事,必须经领导批准。

2.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扩散地震趋势意见;不得透露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3.对不服从指挥,有意推诿,拒不承担地震应急处置任务,玩忽职守,擅自离开岗位,超越职权随便对外发布震情和抗震救灾消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约谈、行政问责等处理。

六、应急结束 

在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人员等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以及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和供水设施等基本抢修抢通,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由应急救援阶段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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