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6 生成日期: 2023-12-20
文       号: 关键字: 缴费,保,参,资助,人员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0 11:25
浏览次数:

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逾期缴费通道关闭,不能补缴,请及时及早缴纳,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等特殊人群,可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实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筹资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缴费范围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享受待遇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参保后享受的待遇

1.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2.住院报销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3.大病保险待遇。

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

5.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6.五保户、孤儿、低保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已脱贫人员、重大疾病患者等困难人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就近农业银行、农信社、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2.线上缴费。城乡居民可以使用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银联云闪付等进行自助缴费。

3.微信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甘肃社保缴纳、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等渠道进行缴费。

参保资助政策

1.孤儿、特困人员继续实行全额资助。

2.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照310元标准定额资助。

3.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250元标准定额资助。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临时性纳入定额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100元。

5.脱贫人口继续按照100元标准定额资助。

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资助对象身份类别发生变动的,已享受的资助待遇暂不调整,下个参保年度按照新的身份类别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在银行或手机客户端进行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是否正确。

2.2023年度缴费地在会宁县以外的,2024年度缴费时请仔细核对自己的缴费信息,需要变更参保地的,变更参保信息后在本人所在的乡镇医保部门进行2024年度参保信息登记后,参保信息传递到税银系统后方可缴费。

3.城乡居民因参军、就学、务工、婚迁等原因在异地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提供有效的异地参保证明,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及退休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4.线上自助缴费过程中,如果缴费人身份信息输入无误,手机显示“无法受理,无登记的参保信息”,则需要到所在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医保缴费。

5.资助对象如果发现系统显示缴费金额和本人应交费用不一致时,可先暂缓缴费,并及时联系医保部门更新相关数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