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12-17 |
文 号: | 关键字: | 验收,补助,落实,资金,对象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白草塬镇2024年进一步稳定牛产业发展落实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白草塬镇
发布时间:2024-12-1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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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草塬镇2024年进一步稳定牛产业发展落实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活牛和牛肉价格持续走低,养殖经营主体普遍亏损,对牛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带来影响,为稳定全县牛产业发展,防止产业下行造成养殖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减少,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会宁县进一步稳定牛产业发展落实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农领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全镇所有饲养能繁母牛的养殖户(除2024年达标户及2024年享受引种政策的养殖户外)。 二、补助原则 (一)坚持优先保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落实补助措施及操作流程。 (二)坚持差异化补贴原则,重点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发展牛产业,兼顾其他户。 (三)补助对象必须积极配合并扎实开展动物防疫且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用电、用水、用药、防火等方面没有发生安全事件。 三、补助标准 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每头能繁母牛补助500元,每户最多补助4头;一般户每头能繁母牛补助300元,每户最多补助6头。 四、补助流程 (一)由农户向所在行政村提出产业补助申请,并据实报告能繁母牛数量。 (二)村委会逐户核实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以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验验收过程中发现1户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验收,督促乡镇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五、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单位帮扶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镇政府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各包村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落实及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同时要把项目建设列入主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现场指挥,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把初验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农户互借基础母畜、引发动物疫病、群众上访等事件发生。验收组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于律已,要认真对照验收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讲到底,验收结果要经得起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三)做好验收报账。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办法,从严落实村社核实、村级公示、乡镇初验、乡级公示、县级验收、县级公示、乡镇报账、县级审核、拨付资金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乡镇要组织人员开展全覆盖自验,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乡镇自验情况组织人员开展县级验收,验收比例不低于5%。验收过程中发现1户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验收,督促乡镇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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