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文 号: | 关键字: | 白银市民政府关于白银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关于白银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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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白银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职能得到依法全面履行。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了《2019年白银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审批服务,梳理确定受审分离事项278项,统一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积极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互联网、OA专网、政务外网"三网合一",全年网上办件84242件。二是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推出"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实行政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平行受理所有"受审分离"审批事项,省放管服改革办对我市做法在全省进行了交流推广。积极探索"帮办+陪办"即"一窗通办"企业新办服务模式,将原来承诺时限4.5天缩短到1天,创出了白银企业开办"加速度",全年为367家小微企业提供了全程"一站式"帮办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年精简政务大厅入驻办事要件336个,压缩办事时限815个工作日,精简办事环节41个。市税务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大类13项53条便民办税措施,10大类175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5个税种419项税收优惠事项实现"不来即享"。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为主线,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全年开展动态巡查1800余次,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113件,立案查处78件,收缴罚没款456余万元,没收建筑物1.85万平方米。 (二)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备。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一是政府立法机制逐步健全。做好行政规章的研究、论证和审议工作,组织召开了2019年全市行政立法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专家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立法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对接,对人大立法项目和政府行政立法项目做了整体规划,明确立法项目的分工和衔接,确保了人大立法、行政立法项目的协调一致。研究制定了2019年行政立法计划,列入了7个立法项目。二是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9年,审查各县区政府报备12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市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举办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备案审查能力。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市文广旅局等单位对永泰城址保护立法事项开展了现场调研,组织人员前往湖南凤凰古城、山西平遥古城调研学习。对《永泰城址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针对立法中存在的有关法律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稿。积极推进《白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对《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树牢执政为民理念,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和服务工作,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增强了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市政府设立了法律顾问团,全市有273家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靖远县政府公开遴选53名法律专家、学者、律师,首批入选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为全市首个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景泰县出台了《景泰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实行合同"双审核"。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全面做好市政府重大法律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2019年,已审核市政府签订的各类重大战略协议合同24份,市政府4项重大法律事务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协调解决了白银公司与白银市给排水公司就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了白银市三家天然气公司就供气区域引发的经济纠纷,法制审核效应进一步显现。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 (四)加强宪法法律实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意见及省上方案,出台了我市《工作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全面启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市全面推进落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上部署要求,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突出的8家单位进行了推荐申报。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了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多项制度。市司法局1名个人被评选为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好榜样"。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全市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举办了执法证件系统管理员培训班,组织407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考试合格3024人,及格率74%。认真审核确认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及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已审核确认全市268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年共组织开展土地征迁、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班及"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43期,行政执法专业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完善制约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19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53条,向纪委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6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41家,追究责任人员176人。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市气象局、市银保监局、市文广旅局等单位积极开展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市发改委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2项,建成了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及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抽查248批次,抽查市场主体7058户,录入涉企信息29万余条。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白银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白银"网站建设,平台网站信源单位达到238个,创建信息目录995条,多渠道归集社会公共信用数据9020项,政府部门信用数据纵横相通的征集分享格局初步形成。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458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245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45082人次,网站专栏访问量达2293913条次。 (六)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进一步提升。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和社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乡镇人民调解团、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建设,形成了法院诉前诉中调解、检察院民事调解、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治安调解、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机制,全市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全市新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6个,新建个人调解工作室7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新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21名。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团"试点工作,新成立了白银区武川乡等21个人民调解团,人民调解团覆盖了全市三分之一的乡镇。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971件、调解成功率99%、协议履行率98.6%,其中"三调联动"调解纠纷835件、办理诉前司法确认59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诉前对接7次,办理复查复核信访案件11件,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9件、审结89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63件、审结79件,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四是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围绕领导包案、领导接访、督查督办、信息报送、责任追究、非正常人员的劝返、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等方面,健全完善了登记、接谈、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制度。强化市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了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2019年,全市共受理信访总量5501件(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2件、网上信访49件,接待个体访1670人次、集体访239批3720人。 (七)注重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恪守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市政府打造了标准化宪法宣誓室,全市先后组织400余名新提拔任命的干部参加了宪法专题考试、廉政考试并进行宪法宣誓。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注重带头示范,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纳入廉政考试范围,纳入行政执法考核内容。市、县区政府常务会年度学法分别达到6次以上,靖远县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公布了包括45家部门单位的《白银市2019年度市级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各级执法单位通过以案说法、新媒体普法等方式,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四是加强法治队伍教育培训。举办了全市法治大讲堂活动5期,在甘肃省委党校苏州培训基地举办了2019年全市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全市累计举办宪法和法治培训班110期,培训党员干部9500余人,620多家单位56800人参与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八)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市、县区调整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规则,印发了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考核标准。为了推动落实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制定了《白银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细化梳理了150项具体任务,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全面开展了自查自评活动。二是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原司法局和原政府法制办机构合并重组,确定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职责任务,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做好创建自查、评估、推荐、申报等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了1个综合、1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四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8-9月份,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督察工作,对5个县区及市级38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实地督察,向全市通报了督察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督促整改。五是加强考核评价。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评之中,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白银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新时代法治政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一是有些部门对"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将办事窗口进驻政务大厅,但授权还不充分,窗口可办的事项不多。二是部分县区、部门对"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宣传缺乏系统性,企业、群众对"放管服"改革的知晓率、政务服务网使用率还不高。 (二)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内部法制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不足、法制审核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设立内部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工作缺乏机制保障。二是缺乏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市直大部分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履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职能的少,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管理缺位。 (三)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方面。一是部门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设有公职律师不到位,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比重偏低,部分乡镇(街道)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不够,一些部门单位法律顾问没有参与事前决策,仅配合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大规模上访事件。 (四)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一是普法机制不健全。一些单位内部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普法工作任务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二是执法普法结合不紧密。部分单位执法与普法缺乏有效衔接,导致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充分。三是普法针对性不强。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方面不够健全,宣传不精准,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四是普法载体创新不够。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阵地较少等。 三、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加强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6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2次,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批示3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指导建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认真听取并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听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督察等工作汇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六是指导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各部门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督察标准要求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验收指标体系,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体检,逐项梳理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紧盯重点工作,切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加快"放管服"改革进程。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探索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全面推行法律专务制度。 四是聚焦源头过程结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建立以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梳理并科学编制权责清单、政府服务事项清单。 五是不断深化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导督察,推动责任落细落实。 六是强化宣传和监督,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登记制度,畅通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以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倒逼法治政府建设"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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