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28 生成日期: 2024-08-25
文       号: 关键字: 补贴,汽车,标准,通知,实施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草塬镇
发布时间:2024-08-2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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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对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补齐差额。
通知要求,优化汽车报废更新审核、拨付监管流程,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条件和实施方式。
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即可按要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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