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491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 文 号: | 关键字: | 资金,提取,试点,公积金,住房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二手房公积金提取付首付试点业务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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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观澜新闻
发布时间:2026-02-0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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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笔二手房公积金首付款提取试点业务顺利办结。 试点新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在购买本市二手房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银行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账户,买卖双方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后,按照资金监管协议将首付款资金解付至卖方。相较以往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模式,切实减轻了缴存人购房首付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宽了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记者了解到,试点工作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提交申请,到资金划转,再到产权登记后资金解付,业务流程全程闭环,规范透明。其间,该中心与临夏中心跨市协同,成功在贷款发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极大缩短缴存人家庭两地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试点的成功,是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创新公积金提取模式,持续发挥公积金支持购房作用,精准适配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又一积极探索。 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接下来将总结试点经验推广普及,以更优服务高效兑现政策红利,为群众住房需求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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