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7151 | 生成日期: | 2025-12-24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会宁县教育局关于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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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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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汉、张玉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生穿校服不做强制性要求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悉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各学校校(园)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积极研读提案建议,研讨提案落实的可行方案和途径,在充分遵循自愿原则、质量原则及部门联动原则和确保家长、学生相关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会宁各校校服采购及着装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校服采购原则及采购流程,建立了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优化校服管理制度、提升校服科学设计及功能、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建议落实到学校校服管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中小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是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美育教育,传播平等精神,培养团队意识,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有价值引领和渐进熏陶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白银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白教校产〔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会宁校服实际,县教育局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通知》(会教发〔2024〕3号),进一步规范了校服的采购原则及采购流程,建立了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为切实落实俩委员“优化校服管理制度、提升校服科学设计及功能、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建议,进一步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校服选用论证+学校公开采购+家长全程参与+学生自愿购买+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模式,确保校服选用合规、质量安全、价格合理、款式实用,明确了校服采购及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一、校服采购原则 (一)质量安全原则。学生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GB18401-2016《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若标准更新,自动沿用新标准)。 (二)价格合理原则。校服价格应当与学校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应当充分征询参考学生家长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邀请组织学生家长、有关专家、社会人士、监管部门等公开举行价格听证。 (三)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征订前,学校要召开家长会或发放倡议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在征得多数家长同意后,才能确定选用校服,整个过程完全本着家长自愿原则。 (四)相对稳定原则。为培养学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常规管理,真正让校服成为展示学生风貌、展现学校风采、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良好载体,充分发挥统一着装的育人作用和审美功能,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 (五)市场公开原则。校服采购工作坚持市场公平原则,招标信息公开发布。校服采购工作全部由学校、家委会和学生代表自主完成,县教育局不指定或安排任何企业参与校服投标。 二、校服管理原则 (一)明码标识原则。校服必须具有完整齐全的包括面辅料成分含量、洗涤说明、服装类别、质量等级、生产厂家、联系电话等成衣合格标识,并且应当缝制成衣内缝的显著位置。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必须认真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成衣合格标识,对双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坚决拒收。 (二)设计科学原则。校服设计应突出“大方、明快、实用”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实际,考虑气候、青少年身心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和遴选制度。校服款式可通过投标企业报送、学校和家长共同参与表决、向社会公开征询等多种形式广泛选择,择优选用。 (三)费用减免原则。对以下五种特殊家庭子女校服费用实行全部减免政策:1.烈士子女;2.父母双亡,且抚养家庭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3.父母一方患绝症,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4.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5.其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 (四)部门联动原则。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一思想、分工合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具体职责。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确保学生着装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乡镇教管中心、县直学校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对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校服采购规范文件开展问题自查,对采购前后一系列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强化自查自纠。 (二)开展督导检查。县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常规开展督导检查,评估校服面料标准,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校服管理座谈会,收集实际需求与改进建议。形成“学校主导家校共议”的决策模式。严格落实特殊家庭子女校服费用全部减免政策。 (三)积极请示落实。《白银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校服着装应符合要求第一款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及参加重大节日庆祝活动、升旗仪式、大型集会、集体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穿着校服。因此提案中提出的校服实施“分类管理”、日常着装自主选择等建议,待县教育局请示市教育局后规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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