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7171 | 生成日期: | 2025-12-24 |
| 文 号: | 关键字: | 交通,道路,学校,进行,管理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会宁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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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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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巧梅、刘焱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文星街(汇福路至枝阳中学段)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提案中指出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现场勘查与专题研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周边交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周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严禁车辆路边随便停放、占用人行道等现象发生。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模式,通过采取与附近购物中心、院校、机关等单位建立错峰时段有偿使用合作机制,充分释放闲置停车位资源,尽可能解决居民的停车难问题,从而有效保障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的畅通。”的建议 针对提案中对幼儿园、学校周边交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周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严禁车辆路边随便停放、占用人行道等现象发生的建议,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交通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并发布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的通告》。重点整治城区道路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在未施划停车泊区的区域内随意停放、临时停车妨碍通行、违法占用人行道、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妨碍交通安全乱象。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交通违法10574起,其中违停2071起、现场处罚8428起、醉酒驾驶75起。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等科技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执法,共查处101219起(含警告、违停);开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已曝光交通违法行为10起。 提案中“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立错峰时段有偿使用合作机制,充分释放闲置停车位资源,尽可能解决居民的停车难问题,从而有效保障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的畅通”的建议,是破解停车资源紧张,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方向。但此项工作涉及职能部门多、协调面广,需要统筹推进。 (二)关于“相关部门在对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摸排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幼儿园、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制定有效的交通管控措施,对幼儿园、学校门前主要路段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周一至周五上午7:00至8:00,中午11:30至12:20,下午4:,30至6:20)机动车不得占道停放,全部移除,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的建议 针对以上提案,我局结合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会宁县城区道路交通现状分析及优化治理措施的规划报告》,特别是针对学校门口交通秩序及“停车难”问题,组建了22人专职护学队伍,对城区24所学校(县一中、会师中学为同一人;县四中、县四幼为同一人;县四幼、枝阳中学为同一人;特殊教育学校安排2人)落实“护学岗”勤务,强化上下学(周一至周五)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定点值守、区域防控和交通秩序维护,每天组织10余名警力对城区车流量大区域及中小学易堵路段进行交通疏导,在高峰时段,对枝阳中学等学校门前路段实行严格管控,禁止机动车占道停放,并通过现场执勤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车辆即停即走、快速移除,全力确保城区道路及校园门前道路安全畅通。同时针对不同学校的路面交通特点,采取不同的护校安园措施,对片区内学校门口周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管理,严查违停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关于“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周边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限速、慢行、严禁停车等交通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幼儿园、学校门前施划斑马线、安装减速装置、监控装置(按照上述二提出的时段实施自动拍照上传交管部门处理),最大限度地防范儿童、学生出行安全事故的发生。” 的建议 此建议是防范交通事故、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我局交巡警大队已完成对该路段的交通标志(限速、慢行、禁停等)的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设置不清晰、不规范的标志已进行更新和完善。 全县现有615处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其中智慧交管二期417处电子监控设备正在联网调试阶段,待全部IP地址配置完成后,将正式投入运行启用,根据提案中在特定时段实施自动拍照上传至交管部门的意见,后期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优化调整,最大限度在特定管控时段实现违停行为的自动抓拍,数据实时上传交管平台依法处理,及时调度车辆快速驶离,对不积极配合的车辆形成有力震慑。 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探索停车资源集约是一项系统工程,因错峰时段有偿使用合作机制、规划斑马线、安装减速装置等工作涉及住建、交通、教育、执法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我局将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配合相关主责部门探索可行的管理规范。 会宁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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