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7063 生成日期: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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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会宁县政府 发布机构: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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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学校周边商铺和摊位治理,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印发了《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会市监发〔2025〕38号),第一时间分解落实责任,会同教育局、执法局对提案内容进行细化,明确部门责任。经过三部门联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已全面完成提案工作内容。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协调部署

我局始终将校园周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常态化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其对于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日常监管与服务全过程。一是及时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梳理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安排部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各方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开展联合督查,春季、秋季开学以来,联合教育、执法局、消防等部门深入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3次全覆盖督查,以食杂店、小餐饮、流动摊贩等为主要整治对象,聚焦食品经营资质、食品和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关键环节,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核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2025年检查学校食堂665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2个(均为操作间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穿戴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查处简易程序案件6起。发布宣传报道5篇、典型案例1期、“红黑榜”1期,形成有效震慑。

二、突出重点,提升管理实效

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文化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对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食品摊贩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油炸食品、面制品、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环节,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餐饮摊贩的卫生条件、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进行严格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码标价,文明经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415家次,责令整改16家,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起,罚没款0.3万元。二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集中清查销售拉链式、易拉得等不合规红领巾、“三无”儿童玩具和文具标识标签不完整、不准确,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缺失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经营户12家,办理简易案件2件,罚款140元。三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指导(如涉及餐饮服务)。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经营户78家,责令整改12家。

三、注重宣传,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监管与宣教相结合,提升各方责任意识。通过召开约谈会、发放告知书、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联合教育部门,通过知识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和家长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放宣传折页手册600余份,宣传海报2000余份。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涉及校园周边的消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共办理投诉举报48件。

四、优化服务,改善营商环境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我局积极转变职能,致力于为校园周边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符合条件的校园周边小微商户、个体摊贩办理证照提供绿色通道,推行“一窗受理”、“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首次轻微违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责令限期整改。主动上门为商户提供食品安全、商品陈列、台账建立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其提升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发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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