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7 | 生成日期: | 2023-12-05 |
| 文 号: | 关键字: | 部门,公务,执法,执勤,用车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配置车辆的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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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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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文化部门未列入国家核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财政部关于抓紧开展地方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财行〔2012〕3号)文件中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分别是:公安部门、检察院部门、法院部门、司法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海关部门、质检(检验检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交通部门、海事部门、海洋部门、海监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我县在2017年车改中,按照省、市公务车辆编制核定原则,全县党政机关共保留一般公务用车50辆、执法执勤用车80辆(详见《会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现的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会车改办〔2017〕3号)),会宁县文旅局未核定保留车辆。综上,会宁县文旅局不能配备执法执勤车辆,因工作需要可以在会宁县公务车辆管理平台申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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