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23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文 号: | 关键字: | 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招收,教育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建议会宁干部学院申请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学点的提案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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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管理。根据这一规定,只有省级以上党校才可招收在职研究生,县级党校和干部学院无法设立在职研究生教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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