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31 |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文 号: | 会政办发〔2023〕81号 | 关键字: | 培育,培训,农民,农业,机构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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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 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2023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培育环节,规范培育管理,确保培育质量。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2023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49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规范培育管理,提升培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紧盯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围绕全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以全力推进“牛、羊、菜、果、薯、药”和小杂粮七大优势特色产业为核心,以“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为遵循,以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关键,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育要求 (一)明确三大重点任务 1.提高生产技术技能。立足主要粮油作物生产,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围绕落实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开展果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牛羊养殖户培训,动物疫病防治等培训。 2.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 3.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 (二)开展专项培训。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玉米生产、机械化生产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行动,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1.举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培训。重点围绕品种、农艺、农机加大培训力度和指导服务。 2.举办玉米单产提升培训。重点围绕玉米品种选育、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和技术技能培训,强化高产优质耐密品种相关技术培训。 3.举办小麦生产培训。重点围绕小麦品种选择、标准化种植、田间管理、机收减损等关键技术和关键生产环节开展培训。 4.举办蔬菜生产培训。重点围绕蔬菜品种选择、标准化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仓储保鲜等关键技术和关键生产环节开展培训。 5.举办农机手培训。重点围绕玉米、小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 6.举办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围绕农村电商发展趋势与运营管理等理论性内容和农村电商技能培训、短视频+农业基地直播实践等实操性较强的课程模块开展培训。 7.举办动物防疫培训。重点围绕规范化动物防疫技术、动物疫病监控技术、动物防疫效果综合评价技术方面开展培训。 8.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重点围绕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为重点,以提升培育对象的人文素养、创业精神、产业技能、经营管理内容开展培训力度。 9.举办产业带头人培训。重点围绕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内容加大培训力度。 10.举办乡村治理及乡村建设带头人培训。重点围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内容开展培训。 11.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重点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每个培训机构选择1—2个行政村,每村举办1个培训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 (三)保证培育时间。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含线上3-4天,每天6个小时的学习),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原则上不少于3—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含线上1天,6个小时的学习),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不少于3天。 (四)灵活培育方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培育方式,提高培育质量和效率。 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实操演练,提升技能水平。 3.观摩交流。重点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等开展实地案例教学和现场学习交流,“走出去”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充分利用“甘农云”手机APP或“老刀学霸”手机APP等开展在线学习,签订线上学习合作协议,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学习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五)做好跟踪服务。支持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农广校、职业院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教育培训手段,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 (六)规范经费使用。经营管理型培育经费按照人均4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需求调查、课堂培训、实习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跟踪服务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学员食宿、培训设备及耗材、工作人员差旅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快执行进度,要将资金分配、绩效分解和资金支付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财政数据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县农广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县种子管理站、会宁华标职业培训学校、兰州新区新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甘肃泽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全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充分发挥县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用好部级、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聘请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等院校专家教授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引导会宁县文兵农机专业合作社、会宁县六合薯业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习实训任务,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 (二)分解培育任务。结合培育机构工作职能和培训专长分解培育任务。经营管理型培育任务150人: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县农广校)完成50人的乡村治理及乡村建设带头人培训,会宁华标职业培训学校完成50人的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兰州新区新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完成50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专业生产型培育任务250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完成50人的小麦生产培训,兰州新区新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完成60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培训,县种子管理站完成50人的玉米生产培训,甘肃泽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完成90人的蔬菜生产培训。技能服务型培育任务200人: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县农广校)完成60人的农机手培训,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完成50人的动物防疫培训,会宁华标职业培训学校完成90人的农村电商培训(附件1)。 (三)制定培育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培育机构要根据培训班培育类型,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后实施。在前期摸底调研、遴选培育学员的基础上,7月中旬启动培育工作,力争11月底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四)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从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中遴选。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各培育机构联合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甘农云”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育。 (五)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态环保、新能源利用、科学素质、融资贷款、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各培育机构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可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也可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编或选购。 (六)遴选优秀师资。各培育机构要建立不断补充完善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育类型遴选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几个类型。理论教师优先聘请甘肃农业大学等正规院校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技术讲师聘请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教师或专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聘请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甘肃会宁干部学院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聘请会宁县文兵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机构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的人员。 (七)开展规范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培育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按类型,分产业、分工种设班,每班不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附件2),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组织动员培训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八)开展学习考评。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附件3)。 (九)做好信息报送。一是确定专职信息员。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培育信息录入、审核等工作,同时定期登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农业农村部、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工作通知。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县农业农村局信息管理人员要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主管部门信息、培育机构信息以及培育任务数等;培训机构现场组织学员通过“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要继续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审核培育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信息,审核通过方能开班。开班三日内,要完成所有学员信息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启学员评价。培训期间,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线上查看培训班组织实施情况,对与培训计划不符、培育工作要求冲突的班次,督促培育机构及时整改。四是及时报送信息。培育机构信息报送人员要及时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各培训机构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五是做好农民素养培训信息录入。要按班次现场填写真实完整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附件4),并将《信息签到表》(扫描件)和培训现场照片(最多10张,图片格式要求为:png、jpg、jpeg、gif、jfif、bmp,图片大小限制为10MB)上传至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专栏”。 (十)健全培育档案。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件5)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培训班结束当月内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二)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要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培育机构遴选的重要依据。 (三)市级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将组成绩效考核验收组,对培育机构逐个通过检查培育档案、核实培育情况、寻访培育学员、查看资金账目等方式,依据《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附件6)逐个进行考核评分,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四)省级抽查。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电话寻访培育学员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稳粮保供”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培育机构主动加强与乡镇和县妇联、团县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等,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要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培训班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要监督培育资金的使用,履行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好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 (三)强化全程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各培育机构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四)强化安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育机构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育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注重总结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宣传报道。要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的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文档:《2023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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