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173846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 文 号: | 关键字: | 排污口,入,河,整治,工作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会宁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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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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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2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34号)的精神,进一步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强化排污口监督管理,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祖厉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县级入河排污口清单及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清单; 2023年底前,完成祖厉河排污口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溯源 一是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要求各部门组织辖区开展地毯式排查,掌握全县入河排污口具体情况,在排查和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二是明确责任。要求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完成排污口溯源管理台账。 (二)组织分类整治 一是依法取缔。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安全;二是清理合并。要求清理合并一批排污口,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现全县合法审批有6个入河排污口,无其他排污口;三是规范整治。要求相关部门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立标识牌;四是实施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筛选识别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 四、职责分工 根据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配合,合力推进我县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保证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调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统一调度,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进度。 (三)加强公众监督。加强排污口监管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和渠道,要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倡导绿色发展、低碳生活,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六、关键词诠释 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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