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5-05 |
文 号: | 关键字: | 退耕,资金,补助,任务,国家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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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2年10月2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需要延长补助期限。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将承包地用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在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范围内,同时乡级自查验收合格的退耕农户。 (二)补助标准。根据国家五部委文件精神,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2021至2023年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 三、资金兑现任务 (一)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 根据《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市林草发〔2023〕53号)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680.63 万元,具体为2014年度450万元(2019年至2021年,每年150万元,连续3年),2015年度800万元(2020年、2021年,每年400万元,连续两年),2016年度430.63万元。 (二)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 根据《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直达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市林草发〔2022〕220号)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080.63 万元,具体为2014年度150万元,2015年度400万元,2016年度430.63万元,2017年度100万元。 (三)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 根据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市林草发〔2022〕215号)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546.201万元,具体为2014年度150万元,2015年度400万元,2016年度430.63万元,2017年度100万元,2018年度465.571万元。 四、兑现流程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同时要处理好流转大户与原户主的利益关系。根据乡镇自查验收结果和资金拟兑现申请报告,将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通过惠民资金发放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退耕农户的“一卡(折)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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