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970-172768 生成日期: 2017-02-26
文       号: 关键字: 2016年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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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2-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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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黎鹏笃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张克宇、纪检员韩爱恒、副局长孟文余、李作栋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何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会宁县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会宁县住建系统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会宁县住建系统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会宁县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内部考核制度》、《会宁县住建系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2016年会宁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二)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等事项的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对住建系统各单位的权责清单、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均进行了公开。

(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进行了公开,以便于群众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脱贫攻坚工作信息2条。

(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4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4条。

(九)规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公开。通过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局议案提案办理制度及责任分解、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了公开。

(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我局2008以来所有政府公开信息目录进行了完善,并在公开网站上发布,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查阅信息。

(十一)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年来,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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