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8 | 生成日期: | 2024-01-09 |
文 号: | 关键字: | 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央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十四五”期间针对应急物资保障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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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应急管理部成立以来,积极统筹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建成了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应急物资管理。按照中央层面满足应对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峰值需求、地方满足启动本行政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物资实物储备。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物资储备布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并动态调整。加大人口密集区域、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和交通不便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重点满足流域大洪水、超强台风以及特别重大山洪灾害的物资需求。 三是提升物资产能保障。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掌握重要物资企业供应链分布。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完善鼓励、引导重点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扩能转产政策。加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物资需求的预研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四是强化紧急运输准备。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充分发挥高铁优势构建力量快速输送系统,保障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资源快速高效投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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