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5 | 生成日期: | 2023-09-12 |
文 号: | 关键字: | 情况,安全,督查,落实,县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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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和2023年县安委会、县减灾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根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大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精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企业全面自查自纠、乡镇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县级重点督查检查的工作机制推进。通过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工作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助力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督查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查重点内容,认真对照各自涉及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着力督促检查各自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安全生产领域 1.非煤矿山。重点督查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制定并落实砂厂治理工作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投资人、控股人每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即将淘汰关闭、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的非煤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 2.危化品。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督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3.道路交通。重点督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排查整治货车、专用车销售企业和车辆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等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包括优化农村客运服务、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加强凌晨、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严查“黑包车”“黑客车”等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管控高速公路等重点道路通行秩序,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和设备维保等措施情况。(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4.建筑施工。重点督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桥梁隧道等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等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5.燃气。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隐患问题情况;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专业巡线员配备、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配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相关部门加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6.消防。重点督查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建立情况;密室逃脱、校外培训机构、村民自建房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风险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情况,危化品、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领域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易地搬迁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对照8类重点情形开展集中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十个一律”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基层防火力量建设等情况。(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7.特种设备。重点督查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8.烟花爆竹。重点督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重点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等。(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9.工贸。重点督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粉六条”“有限空间四条”等行业规范执行情况;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等。(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会宁工业集中区;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10.水利设施。重点督查水库、塘坝、高位水池运行状态,水库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水库、塘坝、高位水池安全设施落实情况以及警示牌设立情况;遇到库水位骤升骤降等危险迹象时,落实监视、观测等手段措施情况;巡视检查情况是否记录在册并整编归入水库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引洮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11.教育。重点督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等方面。整治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非法网吧、非法文化经营场所、垃圾场及占道经营、“黑校车”等行为;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配合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车辆接送或超员接送学生等行为情况;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排查实验室危化品存储管理、处置过期实验药品和危化品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12.文旅。重点督查旅行社企业租用车辆、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电瓶车、区间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等;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准备情况等。(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13.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和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二)防灾减灾领域 14.山洪灾害领域。督查山洪灾害、河流险段等防洪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山洪灾害、低洼易涝区域风险隐患台账及危险区域人员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展风险隐患闭环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是否健全完善村级防汛应急预案和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地质灾害领域。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山洪地质灾害惨痛教训,从严从细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应对措施。重点督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四临”区域等重点部位排查情况,是否全面掌握风险区人员状况和零散住户、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等人员安全情况,是否完善风险隐患台帐,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等。是否及时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要地区,及时掌握隐患情况,是否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到位,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水库防洪领域。督查加强水库、淤地坝等蓄水拦挡工程运行管理和监管情况,是否指导水库严格执行防洪调度计划,严格执行淤地坝运行规范,严禁汛期蓄水运行。是否全面落实涉河在建工程巡查监测、水情测报等措施。督查水库险情处置情况和下游村社抢险和疏散转移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7.河道行洪及涉河在建工程领域。督查水库、淤地坝、河洪道等的巡查管护和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及时修复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疏浚河道淤积和杂物,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督查涉水在建项目风险排查,清理拆除阻洪设施、建筑材料、渣石和施工机械情况,严禁行洪断面内搭建办公、住宿等临时建筑物。(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8.道路桥涵安全领域。督查县、乡道路桥涵堵塞、堰塞、塌方等行洪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是否分析上下游安全风险,分级落实雨天巡查、信息报告责任和应急措施。(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城市内涝及房屋安全领域。督查城镇低洼易涝顽疾、地下管网、地下空间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强化监测预警、疏通排水管网、配备排水设施,完善城市防洪预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全面落实内涝应对各项措施。是否开展指导地下管廊、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管理单位靠实内涝防御责任,落实抢险物料和队伍,健全应急调度机制。督查城镇、河道景观工程调度监管情况,是否全面落实防洪调度安全责任、防御措施和内涝城市防洪应对各项措施。督查加强居民自建房、农村住房(特别是土坯房)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管理,确保住房不危险,危房不住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旅游景区景点安全领域。督查各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开展分析评估防汛安全风险,建立台帐,做到全面整改。景区山洪沟道是否建立上下游预警信息接收和处置机制、汛情监测机制,合理设置应急避险安全平台和地质隐患点警示标识,修订完善景区防汛、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做到对游客的防汛安全宣传提醒。(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1.抗旱减灾领域。督查受旱乡镇是否分作物、分区域、分品种制定抗旱减灾技术指导意见。是否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包区包片开展技术服务,大力开展统防统治,确保农作物不发生大面积病虫害危害。督查受旱乡镇针对大型养殖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落实好牲畜饲草料调运储备工作。对受旱严重、籽粒收获无望的玉米田块,是否及时动员群众进行青贮工作,同时,针对绝收地块和空闲地块,是否补种饲草作物。督查受旱乡镇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加快受灾农作物理赔定损进度,做到应赔尽赔。督查受旱乡镇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劳务输转、拓展就业岗位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力争将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9月9日至9月17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抓紧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自查问题清单台账、问题隐患整改方案报县安委办备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县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要果断坚决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18日至9月28日)。县安委办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组织相关人员、安全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主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通过现场督导检查、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座谈等方法,对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防灾减灾开展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诊断式督导检查,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将督查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上报至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督查总体情况汇总后报县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薄弱部位和环节持续强化督导检查,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对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推进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总结凝练成功经验和工作亮点。县安委办结合平时督查检查情况,对各项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落细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深入开展排查,加强问题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抓住关键环节, 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通过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督查组要严格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职责、督查检查流于形式、边检查边发生事故、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单位,采取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约谈通报、新闻媒体曝光、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确保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2.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问题清单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 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督查组 组 长:陈 甲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任春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 张宏霞 县农业农村局能源办副主任 关会川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武建梁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联络员13884275552) 督查单位:中川镇、丁家沟镇、侯家川镇、党家岘乡、杨崖集镇、县住建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志宏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郭正卿 县交通局干部 牛介夫 县商务局干部 连勇铮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联络员18152164659) 督查单位:刘家寨子镇、新塬镇、土高山乡、草滩镇、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引洮局 第三督察组 组 长:段彦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王亚平 县住建局干部 师 娟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邢志强 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联络员13884257046) 督查单位:郭城驿镇、河畔镇、白草塬镇、土门岘镇、四房吴镇、县水务局、县公安局 第四督查组 组 长:郑梅强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成 员:徐鹏程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通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张 宏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雷志颖 县水务局干部(联络员18690271266) 督查单位:柴家门镇、甘沟驿镇、汉家岔镇、头寨子镇、新庄镇、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 第五督察组 组 长:陈 钰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刘丽霞 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副站长 张克勤 县商务局干部 王炳霞 县市场监管局干部 程少乾 县住建局干部(联络员15751931153) 督查单位:会师镇、新添堡乡、大沟镇、平头镇、韩家集镇、县农业农村局、会师旧址管委会 第六督查组 组 长:张昱玺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建硕 县交通局干部 韩芳蕾 县住建局干部 任民强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联络员13884249997) 督查单位:翟家所镇、太平店镇、老君坡镇、八里湾乡、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武志兴同志兼任组长,被督导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督导组,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马立聪兼任综合督导组联络员,负责督导检查各督查组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各乡镇、各部门部门单位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 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督查组第 督查组督查问题清单 被督查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组人员签字: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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