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948 | 生成日期: | 2026-03-09 |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置,人民政府,配偶,工作,规定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对随调随迁家属,工作性质为地方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家属安置有什么指导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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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6-03-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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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退役军人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对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随调随迁配偶,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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