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9-14 |
文 号: | 关键字: | 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作风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商务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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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白银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商发〔2023〕32号)和白银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市商发〔2023〕25号)、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宁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以及市、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局按职责分工推进餐饮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刻认识抓好餐饮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进行业规划、进产业政策、进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履职机制,创新督促指导方式,加大对餐饮企业督促指导力度。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压实餐饮企业责任,提高燃气安全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 (一)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 (二)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燃气工作。 1.对于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餐饮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实施处罚。 2.对餐饮企业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超过100kg气瓶重量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或地面的,软管老化松动破损,液化石油气气瓶与灶具之间安全距离不足,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以及违规使用气化设备和敷设室内燃气管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配合消防救援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可处罚款。 3.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应立即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4.配合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瓶改管”工作,引导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进行“气改电”。 5.加强同住建、应急、市监、消防救援等部门沟通和配合。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由商务局牵头,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风险隐患,加强对餐饮企业督促指导,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围绕商务部门工作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并督促餐饮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2.检查范围。《方案》中餐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书,且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主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外卖配送单位不属于餐饮企业。 3.建立台账。根据排查情况全面建立餐饮燃气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即查即处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4.系统录入。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按照市县要求对360家餐饮企业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系统录入及整改工作。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花半年左右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并巩固集中攻坚的成果。要特别关注风险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所有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都得到有效解决。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问题隐患的积存和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解决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深入剖析其深层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商务系统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照重点任务,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立即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商务局成立餐饮燃气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股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股,负责做好餐饮燃气沟通协调和开展安全排查整治。 (三)强化部门协同。积极与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线索转交相关监管、执法部门。 (四)做好信息报送。按照工作职责,督促餐饮企业加强落实燃气安全防范,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把问题隐患报送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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