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3 生成日期: 2024-09-11
文       号: 关键字: 采砂,河道,管理,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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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信息来源: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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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6年以来,甘肃省河道采砂经历了大规模关闭整治,由乱到治大见成效。随着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各地强化采砂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河道采砂秩序正处在一个“由乱到治到规范”的关键转型期。随着砂石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各地积极探索河道砂石资源规范开采与有效监管新模式。2021年我厅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河道采砂集中统一经营模式试点工作,试点区初步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生产经营格局,为根本上解决河道采砂“小、散、乱”和监管难问题提供了示范,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需要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我省河道采砂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地方违法违规采砂现象屡禁不止,如何规范开采和有效监管急需破题。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配套的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规。从全国来看,已有17个兄弟省份相继探索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其中地方性法规7个、政府规章4个、规范性文件6个。我省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也没有统一的政策性文件,《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中采砂规定较为原则,亟需填补政策空白。

通过《通知》的制定,明确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行政许可、现场生产与监管等环节的规范流程和工作要求,建立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有利于推进砂石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促使采砂企业依法、规范、绿色生产,保障河势稳定,切实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建立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明确砂石资源收入“取之于河、用之于河、养之于河”,可以减少恶意竞争,平抑和稳定河砂市场价格,促进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改善营商环境,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紧扣甘肃是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及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补给区的重大政治责任,聚焦河道采砂管理突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明晰责任、强化监管等原则,完善采砂管理制度,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供制度保障。

2022年6月,委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甘肃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在对我省河道采砂管理现状进行书面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单位于10月完成《办法》起草,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征求地方水务部门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2月,征求水利部、黄委会、长江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对于争议较大的条款,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上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2月,提交省水利厅党组会议审议,并第三轮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2条,其中全部采纳18条、部分采纳16条、不予采纳8条。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送审稿)。3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要求由水利厅以《通知》形式下发实施,在《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通知》。2023年8月,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3〕407号),并按照省政府《备案审查意见》(甘府规备审字〔2024〕13号),再次进行意见征求后,于2024年8月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采砂许可、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五部分那内容。

)采砂规划,规定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和审批主体、其他规划衔接、规划编制内容、禁采区和禁采期等。

年度采砂实施方案规定了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的程序、方式,明确不予同意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4种情形。

(三)采砂许可,规定了采砂许可权限、许可证的办理、采砂许可受理、采砂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

(四)监督管理,规定了采砂监管责任人、信息化监管平台采砂作业现场管理、河道砂石来源证明、采砂现场平整修复等方面的内容。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平台,联合司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四、《通知》的特色和亮点

(一)关于采砂规划。依据上位法及水利部相关规定,根据管辖权限,从设有省级河长的河流、市域界河、县域界河及其他河流四个层面,明确了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主体,规定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内容和禁采区、禁采期的划定方法。

)关于采砂权出让。依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省河道采砂集中统一经营试点经验,参考了其他省份相关规定,明确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和实行河道砂石资源统一开采管理三种出让方式。

关于采砂许可。根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河道采砂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再核发采矿许可证。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颁发。

)关于河道采砂监管。明确了采砂监管主体和权限,要求落实“四个责任人”,规定了河道采砂须遵守的条款,对采砂信息化、采砂作业、采砂机具、砂石装运、场地修复、现场监管、联合执法、信用管理和采砂举报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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