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11-15 |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情况,落实,整治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关于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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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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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法人、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落实落细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根据《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县安委办发〔2023〕9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行业实际,安排部署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底,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进一步推进会宁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高风险点施工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水利设施。重点检查水库、塘坝、高位水池运行状态,水库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水库、塘坝、高位水池安全设施落实情况以及警示牌设立情况;遇到库水位骤升骤降等危险迹象时,落实监视、观测等手段措施情况;巡视检查情况是否记录在册并整编归入水库档案。 (二)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环境是否安全;施工工艺和操作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劳动者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是否齐全畅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巡查等。 (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四)消防。重点检查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等问题整治情况;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彩钢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 三、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性工作任务,作为开展好水利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先决性条件,落实落细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深入开展排查,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闭环销号。 (三)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持续高压严管态势。 进一步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认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投入,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每一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会宁县水务局 2023年11月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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