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可利用非耕地的,不占用耕地;可利用劣质地的,不占用优质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