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970-172768 | 生成日期: | 2017-03-02 |
文 号: | 关键字: | 会宁县 司法局 2016年 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3-0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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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更新完善了政务公开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务信息,积极打造阳光服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8条,其中: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3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条,司法行政网站公开信息36条,向中国法律援助网、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甘肃司法网、白银司法网站、甘肃司法杂志等媒体报送工作动态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监管未成人及部分接受法律服务人员的隐私,严格依法公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公开的目标还需进一步明确,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2017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取得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下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有关事项,及时在有关媒体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选择合适的领域和方式进行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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