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33 生成日期: 2024-04-24
文       号: 关键字: 消费者,经营者,服务,规定,商品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了哪些细化和补充?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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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例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保护相关义务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明确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内容来源: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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