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19-09-30 |
文 号: | 关键字: | 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决算 | |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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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5〕5号)精神,组建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县政府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13条,分别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我县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2、依法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名称,核准、颁发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3、依法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4、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的登记、统计;6、依法监管经纪人和经纪组织;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8、依法监督商标注册行为,组织实施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加强弛、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指导企业商标管理,指导商标代理;9、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10、依法组织监管全县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11、管理全县工商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12、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及标准化监管工作,负责辖内衡器、血压计和压力表等设备周期检定工作。13、完成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我单位共有机构26个,其中行政25个,事业1个,本年无变动。 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情况: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县政府主管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域内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非公经济发展的任务,指导挂靠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会工作。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71名(行政编制56名,工勤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7个,现有在职职工71人(其中在岗职工71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14人,借调0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市场监督管理股(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企业注册登记股、企业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个体和经济监督管理股(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质量计量室、标准计量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等14个股室,经济检查分局1个内设机构,会师分局、河畔工商质量监督所、翟家所工商质量监督所、瑞金路工商质量监督所、甘沟驿工商质量监督所、郭城驿工商质量监督所、刘家寨子工商质量监督所、西城产业开发区分局、太平工商质量监督所工商质量监督所、大沟等10个派出机构;质量技术检测所1个下属事业单位(以上11个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财务有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核算)和会宁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宁县私营企业协会、会宁县消费者协会三个事业单位和会宁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等等4家挂靠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5.62万元,支出总计1110.4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38万元、增长1.03%,支出增加6.18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人员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6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37万元,占82%;项目支出198.05万元,占1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万元,较上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未领取商标奖励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18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和人员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1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18万元,增长35.48%。项目资金增加和人员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28万元,占76.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14万元,占19.1%;住房保障支出50.99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07万元,较上年增加113.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6.5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部门及主管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检查各类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开源节流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25批次,272人次。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2万元,比2017年减少170.76万元,增降低6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7万元、政府采工程支出57.5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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