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5736 | 生成日期: | 2026-01-05 |
| 文 号: | 关键字: | 年报,信用,经营,信息,操作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温馨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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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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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于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报的经营主体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将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还没进行年报的经营主体,请尽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成年报操作并提交公示,逾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年度报告的法规规定、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信用监管股:0943-593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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