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3546 | 生成日期: | 2024-03-29 |
| 文 号: | 关键字: | 开展,社,法律,学习,工作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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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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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一年来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 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保障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素质,增强人社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当中,突出学习重点,丰富学习方式,创新学习载体,全面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党组学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党组学法制度,实行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每次党组会议召开前确定一个法律法规学习主题,指定相关业务人员提前准备学习资料,并在会议上向党组成员就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影响意义等内容进行讲解传达。二是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定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支部集中学习机会,开展党建知识和业务法律知识学习,由各股室轮流开展法律法规讲解。会前自行确定法律法规主题,提前撰写解读材料,在党建知识学习结束后,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对重点难点要点进行答疑解惑。三是培训普法常态化。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当中。每年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就就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文明礼仪、消防安全、公文写作等内容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四是网络普法定期化。每年组织全县公务员定期开展远程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培训,开设依法行政、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培训课程,公务员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晋升职称。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通过开展各类学法普法活动,推动人社系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学法普法用法环境。一是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具体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注册练兵比武在线学习答题平台,线上线下学习人社工作法规政策,干部职工参与在线学习答题。二是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答题、竞赛活动,对优秀学员选派到省市参加知识比赛。三是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以不同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提高农民工法治意识,促进农民工社会和谐”,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彩页500余份,发放《农民工务工指南》200余份。四是开展特殊群体专项普法。针对农民工法治观念淡薄的特点,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学法用法进企业服务活动,深入在建项目工地,向用工企业、农民工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伤认定、就业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 (三)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普法顺利开展 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主动适应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常态,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工作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持续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指导重点行业和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推荐1名个人参加全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先进评选。二是根治欠薪持续强化。解决欠薪问题线索1114件次涉及5789人9241.45万元,其中解决农民工工资549件涉及2807人3705.03万元。将施工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纳入“陇明公”平台监管,我县“陇明公”平台在线运行项目共计48个,在职人员4567人,上传在职人员劳动合同4182份,绑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8个,通过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项目15个。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4批次,发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起,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7起。三是调解仲裁效能提升。优化工作流程,依法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积极推行调解仲裁“提速办”“简化办”,仲裁文书采取微信、邮寄等方式一次性送达。充分利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仲裁办案系统功能,提升调解仲裁数字化应用能力。接到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7件,立案受理45件,其中调解27件,仲裁18件,共涉及45人128.14万元,开展人民调解案件71件。调解率为74.7%,结案率为100%。 (四)突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构建阳光人社 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涵,努力实现在作风转变上有新突破、在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在服务效能上有新提高。一是 “三抓三促”长效开展。对标省市县安排,紧扣中心大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举办为期一周的专题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开展“人社事业要发展、我该谋什么”专题研讨、“问题要解决、我该干什么”专题调研、“能力要增强、我该会什么”专题练兵。二是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多渠道、高频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围绕“人社要发展,我该谋什么”“学思践悟新思想”“以学铸魂”等进行研讨交流,谈思想认识、谋发展思路、讲落实举措。全年共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5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撰写心得体会5次。三是巡察整改全面完成。结合人社领域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把巡察整改落实融入人社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挂牌销号,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明确任务和时限,分步抓好整改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2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整改措施44条。四是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全力打造。聚焦群众关切和企业需求,在人社常规窗口提供优办快办服务基础上,以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以提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爱心服务为特色,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有效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建立健全“正常事到常规窗口办,疑难问题到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人社服务满意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幸福感。办理“急难愁盼”事项3件,办理其他直通车事项3470件。五是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实施。按照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的要求,强化评价数据共享交换,及时归集评价信息。加强服务评价数据分析应用,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服务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差评数据筛查处理,完善差评核查、整改、反馈处置机制,人社政务服务评价办件量417个,好评率100%。 一年来,人社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广大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有了普遍提高,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主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意识逐步增强。二是用人单位的法律素质及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用工的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对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增强,初步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四是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关注度和了解程度大幅提升,群众广泛通过运用微信、QQ等新媒体了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平衡关系需要进一步把握。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欠缺,没有对普法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局限性,限制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下一步,我们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同时,以此次责任落实述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普法的力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增强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配强行政执法人员,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加大对仲裁员、调解员、监察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设备和办公设备的配置力度,提高信息化办案水平。将仲裁经费、监察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通过强化人员设备机构的配置,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案件处理信息化、办案流程制度化、办公场所标准化。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周”“民营企业招聘周”“天津帮扶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结合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乡镇、企业、项目工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的宣传,做好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管理者、农民工等人员的普法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学法制度。加快人社工作法制化进程,建立健全学法普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制氛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完善案件审批制度,畅通绿色通道,简化办案流程,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在办公场所为群众提供水杯、饮用水、书写纸笔、公用电脑,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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