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1220 | 生成日期: | 2025-05-12 |
文 号: | 关键字: | 培训,技能,职业,工作,开展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会宁县2025年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计划》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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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中标培训机构: 现将《会宁县2025年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会宁县2025年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 行动计划
根据白银市人社局《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分解下达白银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白人社发〔2025〕52号)精神,为做好全县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劳动者,尤其是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水平,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度,全县职业技能计划培训3750人。其中创业培训750人、就业技能培训2900人(含劳务品牌400人、东西部劳务协作300人以上)、岗位技能提升100人。适当倾斜的个别专业和对象,其中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250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培训30人、电商类职业技能培训50人。 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劳动力现状和培训需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按120人左右安排培训计划。对适当倾斜的个别专业和对象计划由县人社局全县统筹,统一调度。 二、内容形式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培训资源,合理使用资金,有针对性的做好培训规划和预案,通盘安排年度培训任务,要切实把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作为今年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发挥相关配套政策的综合效应,促进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立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围绕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等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一)创业培训 针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1.培训内容:“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已领取我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以及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 2.培训形式:模拟企业生产、交易、宣传、管理、财务等业务流程,开展创业培训。 3.培训机构:中标职业培训机构。 4.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执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的各专业补贴标准。 5.跟踪服务:对参加SYB、IYB、EYB、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的学员,培训机构应提供至少2个月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二)就业技能培训 重点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等重点群体,育婴员、保育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康养类重点职业(工种)以及有农艺工、家畜饲养等农业技术方面培训需求的培训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主要有电焊、电工、农艺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兰州牛肉拉面制作、电子商务员、育婴员、家畜饲养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汽车维修工、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砌筑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互联网营销师、园艺工、物流师等专业。 2.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办班的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地点尽可能设在村组一级,利用农闲时段组织培训,鼓励支持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和项目制培训等服务,注重职业技能实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理论和实操按3:7课时设置。 3.培训机构:中标职业培训机构。 4.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执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的各专业补贴标准。对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可提高20%的补贴标准。 (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结合企业产业升级、工艺优化和技术创新,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培训。 2.培训形式: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现场实操、模拟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 3.培训机构: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 4.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执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的各专业补贴标准。 (四)劳务品牌培训 针对有输转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具有特色劳务品牌培训。 1.培训内容:结合我县“会州好月嫂”“会宁小杂粮厨师”等特色劳务品牌,重点开展康养类、厨点类专业培训。 2.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办班的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机构:中标职业培训机构。 4.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执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的各专业补贴标准。 (五)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技能培训 重点针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培训专业以中式烹调师、电工、电焊、汽车维修工、挖掘机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保育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康养类及技术较高工种为主,也可根据天津方用人单位的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 2.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办班的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机构:中标职业培训机构。 4.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执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三、完成时限 2025年度,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从5月份开始,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技能培训9月底前完成)。 四、资金保障 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以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全力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投入。 五、规范课程设置 培训机构要按照职业标准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对象的就业需求设置培训内容,按要求使用正版教材,落实规定培训课时要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纳入职业培训课程,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通过职业培训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诈骗能力,促进劳动者学法守法。注重职业技能实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理论和实操按3:7课时设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中标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县统一的实施计划,通盘安排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培训需求和产业发展,对总体任务、工作进度以及班期安排等再统筹、再明确、再细化,确保实施计划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简捷易行。各乡镇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业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立足工作实际,切实担负起本乡镇培训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的统筹调度,积极协调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中标培训机构是培训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积极衔接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培训项目组织实施。 (二)严格培训流程。各培训机构要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必须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教师,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新职业培训师资可拓宽至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人员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可面向企业、行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担任实操教师。 (三)规范培训台账。各乡镇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性监管,尤其是要在健全完善培训台账上下功夫,以全面、真实、准确、规范的台账建设,有效促进培训质量的再提升。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高质量推进“开展40万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为民实事项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92号)及县人社局《人社部门培训班工作规程》规定,从制定计划、订购教材、选配师资、组织人员、落实场地、申请开班、培训考勤、视频录制、结业考试、发放证书、电话回访、拨付资金等关键环节着手,依托大就业信息系统做好培训信息录入,使用“技能甘肃”就业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全流程监管技术手段,推动职业技能管理服务系统化、统一化,实现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四)保障资金安全。各乡镇、有关单位部门要落实月调度、季考核、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电话回访、走访入户等形式,重点检查工作进展、培训质量、责任落实、资金安全等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的审核拨付过程的监管,做好补贴实名制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对资金的审计检查,还要将培训资金监管纳入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依纪,管好管严管实,确保职业培训补助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补助资金、靠训吃训、定向指派业务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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