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6-206961 生成日期: 2026-03-10
文       号: 关键字: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社会保险
所属机构: 会宁县政府 发布机构:
工伤认定由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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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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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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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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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原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










申报时间限定为

事故伤害发生

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时,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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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职工受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而导致无法认定为工伤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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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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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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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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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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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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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算时间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即申请人按规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请材料之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应从材料补齐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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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应多久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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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

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


将《认定工伤决定书》

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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