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2689 生成日期: 2025-08-20
文       号: 关键字: 岗位,公益性,乡村,成员,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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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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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以是否能胜任和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托底安置具有会宁县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具备胜任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无法外出和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兼职从事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成员、大龄超龄人员,以及“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优先安排。

取消一、二类低保对象不得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和招用年龄限制。


不得选聘乡村公益性岗位情形

村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较高财政补助人员)不列入聘用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为500元/人/月。上岗后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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