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2401 | 生成日期: | 2025-08-14 |
文 号: | 关键字: | 稽核,参,保,相关,材料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稽核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1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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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2025年6月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开展稽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核范围 本县所有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稽核内容 重点审查参保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人数是否一致,着重排查新入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等特殊用工形式下的参保情况,确保应保尽保,杜绝应参保未参保人员情况的出现。 三、稽核方式 本次稽核主要采取收集参保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财务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方式,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与社保经办系统内单位信息对比,排查参保人数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将参保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数据与税务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通过数据差异挖掘潜在问题线索,提高稽核工作精准度和效率。 请各参保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稽核所需材料报送至县社保中心稽核股(嘉禾楼707办公室)。 四、提供材料 1.填报2025年6月份用工及参保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2.2025年6月职工工资发放明细; 3.2025年6月财务记账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主动配合稽核工作。 2.如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参保人员,各参保单位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3.如实报送稽核材料,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一切后果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对在稽核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我中心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张文博 联系电话:3221898
会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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