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00032 | 生成日期: | 2025-03-03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资,会宁县,农民工,社会,依法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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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及甘肃省有关规定,现对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社会公布,并将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信息已由作出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送“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会宁县正大明园小镇建设项目电工班组劳务分包单位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惠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2MABQA69GX0,住所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文昌东路南侧学府花园一单元2层2-11室。 2.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春节前,范某某等5名农民工到县人社局反映于2024年3月至9月在会宁县正大明园小镇建设项目从事电工工作,该班组施工单位为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为刘惠军,活干完后,劳资双方因账目核算问题发生争议,致使各当事人的工资未支付。2025年1月26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就该问题争议通过电话进行了协调,刘惠军通过电话对范某某等5人的工资金额进行了口头确认(张某某22000元、 王某22000元、王某某22000元、范某某11120元、曹某某17200元,合计94320元),并要求各当事人出具了收款收据,承诺于2025年1月27日付清拖欠的工资,但在其承诺的付款期限内,刘惠军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张某某10000元工资后,剩余84320元一直未支付。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3.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2月14日,县人社局针对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拖欠事实依法登记受理,当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改正期限内,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法定代表人刘惠军一直拒接电话,拒不配合处理。2月19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截至目前,欠薪问题仍未解决,致使各农民工多次到县信访局信访,并通过甘肃省、白银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3月3日,我局又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决定对会宁县清腾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3年。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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