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5-199827 生成日期: 2025-05-09
文       号: 关键字: 单位,项目,用人,毕业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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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2025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征集岗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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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基层单位更多更好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3号]文件精神,现将会宁县2025年度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征集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 

1、招聘人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2、用人单位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县人社局要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 

  1. 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2. 2.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

  3. 3.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4.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扶持政策

    1、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由省级财政拨付。

    2、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确保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项目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4、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

    三、用人单位申报所需材料及上报岗位时间

    1、申报材料 (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单位诚信未有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等资料。 ( 3 )企业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等,同时填报《会宁县2025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 4)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经县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确认纳入。

    2、申报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7月20日。

    3、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会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咨询电话: 0943-3512800 附件:《会宁县2025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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