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58 生成日期: 2024-08-26
文       号: 关键字: 砖厂,会宁县,日,劳动,社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报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26 10:19
浏览次数: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会宁县王太砖厂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会宁县王太砖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2L50319338F,住所为甘肃省会宁县头家寨子镇小寨村,法定代表人焦有羌。

2.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7月31日,陈正军等多名农民工来县人社局投诉反映,2024年5月至7月12日期间,在会宁县王太砖厂从事生产工作,用人单位拖欠当事人工资1.19万元。接到举报后,人社局立即按照法定程序指派监察员展开调查。经查,该砖厂所有权人为焦有羌,2018年10月23日,焦有羌将砖厂经营权承包于自然人李汉宇,并与李汉宇签订了《会宁县王太砖厂经营权承包协议》,李汉宇又找来了投资人蔡宁宁合伙经营砖厂,合伙期间由蔡宁宁负责砖厂的生产、销售等工作。2024年3月初,蔡宁宁又找来了兰邦祥劳务队负责砖厂的生产工作,3月17日,蔡宁宁以会宁县王太砖厂的名义与兰邦祥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截止投诉日期,依据兰邦祥提供的欠薪工资表显示,该砖厂拖欠39名农民工工资49.8511万元。

3.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8月1日,对会宁县王太砖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县人社局依法对该砖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截至改正期限,该砖厂仍未支付。8月15日,人社局又依法对该砖厂下达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8月19日,人社局对砖厂欠薪行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现对以上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