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14 | 生成日期: | 2023-10-24 |
文 号: | 关键字: | 人员,就业,补贴,材料,通知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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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以及白银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条措施的通知》(白就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对会宁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脱贫劳动力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实现就业,进行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4050”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刑释解救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的失业人员,复转军人中的失业人员,特殊贡献家庭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人员。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6楼大厅1号窗口办理。 3.脱贫劳动力。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退役军人。 5.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三、补贴期限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 2.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 四、申报材料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以及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并按申请人员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不提供其他材料,县人社局内部核查。 3.脱贫劳动力:不提供其他材料,县乡村振兴局核查。 4.退役军人:退役证复印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查。 5.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出具证明,所在乡镇、县劳务办加注意见。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县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开展内部、部门核查,并入户核查; 3.审核合格的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社会各界无异议的,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一次性创业补贴直接支付到申请者个人社保卡账户。 七、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9楼908室 2.联系方式:0943-3222136 3.联系人:任洵娴
附件:1.《会宁县2023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doc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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