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9 生成日期: 2023-08-21
文       号: 关键字: 会宁县,砖厂,工资,日,农民工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报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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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以下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并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将会宁县王太砖厂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会宁县王太砖厂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会宁县王太砖厂,法定代表人焦有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2L50319338F,住所为甘肃省会宁县头寨镇小寨村。

2.主要违法事实:(1)2022年12月12日,会宁县王太砖厂张某等多名农民工来县人社局投诉举报,声称于2022年3月5日至12月5日在会宁县王太砖厂从事机械维修工作,用人单位拖欠当事人工资16876元。接到举报后,县人社局立即按照法定程序指派监察员展开调查。经查,该砖厂法定代表人为焦有羌,依据实际经营人蔡宁宁、劳务队负责人谭宾提供的欠薪花名册显示,共计查明拖欠44名农民工工资56.9554万元。(2)2023年7月6日,会宁县王太砖厂方某某等多名农民工来我局投诉举报,声称于2023年2月20日至6月25日在会宁县王太砖厂从事打包装车工作,用人单位拖欠当事人工资25811元。依据实际经营人蔡宁宁与劳务队负责人林礼久提供付款承诺书及工资表显示拖欠37名农民工工资31.0125万元。

3.相关处理情况:针对会宁县王太砖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两次违法事实,县人社局分别于2023年2月6日、7月10日对该砖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截至整改期限,该砖厂均未按期兑付工资,也未将相关处理情况进行上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3年2月23日、7月25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交会宁县公安机关处理。会宁县公安局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8月9日对会宁县王太砖厂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

现对以上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并将该违法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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