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5-200669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
文 号: | 关键字: | 家庭,农场,生产,项目,经营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会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的公告 |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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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的公告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效应,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公平公正规范实施会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5〕3号)精神,采取“主体申报、乡镇推荐、县级筛选”的程序择优确定实施对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奖补对象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2年以上,完成申领“一码通”并注册应用信息化记账软件的家庭农场。近三年内已安排本专项的家庭农场,原则上不再安排。具体条件包括: 1.经营规模适度。家庭农场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申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2.制度健全有效。家庭农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家庭农场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收支等记录。 3.生产服务优质。家庭农场经营稳定,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家庭农场通过雇工、合作经营、开展技术培训、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增收。 4.社会声誉良好。家庭农场带头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资金用途 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资金4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生产技能和市场经营管理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建设、农用设施设备购置(不得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引进新品种、购买生产资料(不超过项目资金的20%)和开展市场营销等内容。 三、奖补助数量与金额 奖补数量:支持家庭农场8家 奖补金额: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家庭农场奖补5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8日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到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申报,由乡镇以正式文件推荐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8家家庭农场为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择优确定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在会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表、乡镇推荐报告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8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2.询问事项联系人: 徐守军,联系电话:0943-5993085或18294860339;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会宁县农业农村局院内会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301室(会宁县会师镇长征中路495号)。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请表 2.推荐家庭农场实施会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报告 会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2 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荐 家庭农场实施会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报告 会宁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会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的公示,按照家庭农场自主申报,该家庭农场符合“纳入名录管理、基础设施完备、从业人员稳定、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标准规范、运行管理科学、经济效益明显、主体征信良好、遵守法规公序、辐射带动效应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等条件,完成申领“一码通”并注册应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开设独立的家庭农场账户,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常经营。无涉嫌违法、失信、有不良记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享受专项奖补项目。 家庭农场符合申请实施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条件。现推荐 家庭农场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请审核上报。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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