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绿色、气候适应性强的农业生产基地;加强农业价值链;加强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及协调三大方面。其中加强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及协调主要为技术培训、推广、宣传、知识共享平台、监测体系建立等,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本次评价主要对农田种植和产业化运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种植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水资源影响、施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田管护过程中产生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秸秆等对环境的影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机肥加工、粮食仓储、粉条加工等产业化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粉尘、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一)种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本次评价主要对项目实施前后水资源供需平衡进行分析。供水水源包括水库、河流、水井以及引黄工程等,供水量根据可研报告分析结果。农业灌溉需水以规划水平年有效灌溉面积的水田和水浇地的综合需水定额进行预测,在确定综合需水定额时充分考虑种植结构调整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的影响。灌溉需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W需—灌溉需水量(m3); M—综合灌溉定额(m3/亩); η—灌溉水利用系数; A—灌溉面积,亩。 项目实施前项目区主要为地面灌溉;项目实施后将采取渠道衬砌、低压管道灌溉、微灌、喷灌等节水措施,有效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根据项目区作物种类、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等对项目实施前后灌溉用水量进行核算。项目实施前项目区灌溉需水总量为20826.59万m3,可供水量为37411.64万m3,余水量16585.06万m3,其中山西、陕西、山东部分项目区现状供水量无法满足农田灌溉需水;项目实施后灌溉需水量合计14462.51万m3,可供水量合计41923.31万m3,余水量 7460.8万m3,项目区水资源可以达到水量供需平衡要求。部分项目区现状为旱作,但所在县水源工程已建成,项目通过实施田间配套工程后,改为水浇地,灌溉用水量增加,分配的供水量可满足项目灌溉用水需求。总体上,项目通过实施低压管道灌溉、喷灌、微灌(含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预计节水6364.08万m3。各省项目实施前后供需平衡情况详见下表。表4-1 七省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表 单位:万m3 项目省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后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青海3476.16 1028.10 2448.06 3481.06 729.27 2751.79 甘肃15052.84810.210242.615052.83711.311341.5宁夏2292.622190.93101.692530.121819.92710.2陕西8578.513417.635160.888906.711535.847370.87山西2616.993214.57-597.583014.741664.80 1349.94河南3482.673372.01110.666364.472830.813533.66山东1911.892793.15-881.252573.412170.57402.84合计37411.6420826.5916585.0641923.3114462.5127460.8(1)青海项目区 青海省涉及4个项目县,各项目县灌溉水源均为地表水。青海省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3476.16万m3,需水量为1028.10万m3,余水2448.06万m3,各片区供水量均可满足灌溉需求;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3481.06万m3,项目实施后需水量减少至729.27万m3,余水2751.79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如下: 1)大通县项目区 大通县项目区农田面积1.90万亩,种植小麦、豆类、马铃薯、油菜等作物,项目实施前后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全部为旱作农田,不进行灌溉。规划水平年在现有大田蔬菜地基础上新建45亩蔬菜大棚,采用喷灌灌溉方式。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增加1.61万m3。项目实施后供水量可满足灌溉需水量。大通县2020年现状用水量1.11亿m³,项目建成后年用水量为1.1102亿m³,未超过用水控制红线(1.87亿m³)。 2)湟源县项目区 湟源县项目区农田面积0.36万亩,种植小麦、豆类、马铃薯、油菜等作物,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其中0.20万亩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管灌灌溉方式,其他均为旱作农田。灌溉需水量减少33.17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3)互助县项目区 互助县项目区农田面积1.01万亩,种植小麦、豆类、油料、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等作物,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项目区现状年全部为旱作农田,不进行灌溉;目前项目区供水工程已建成,本项目拟为项目区建设田间配套工程,改为水浇地,灌溉方式为管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增加116.58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互助县2020年现状用水量0.89亿m³,项目建成后年用水量会达到0.9017亿m³,未超过用水控制红线(1.55亿m³)。 4)共和县项目区 共和县项目区农田面积1.73万亩,种植小麦、土豆、油菜、蔬菜、果树等,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采用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管灌灌溉方式,新建90亩蔬菜大棚采用喷灌灌溉方式。灌溉需水量减少383.85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表4-2青海省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大通县0 0 0 4.90 1.61 3.29 湟源县279.94 84.16 195.78 279.94 50.99 228.95 互助县140.59 0.00 140.59 140.59 116.58 24.01 共和县次汗土亥灌区144.44 68.88 75.56 144.44 47.77 96.67 克才灌区733.91 214.95 518.96 733.91 120.64 613.27 沿黄灌区2177.28 660.11 1517.17 2177.28 391.69 1785.60 小计3055.63 943.94 2111.69 3055.63 560.09 2495.54 合计3476.16 1028.10 2448.06 3481.06 729.27 2751.79(2)甘肃项目区 甘肃省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15052.8万m3,需水量为4810.2万m3,余水10242.6万m3,供水量均可满足各项目区农业灌溉用水需求;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15052.8万m3,项目实施后需水量减少至3711.3万m3,余水11341.5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详见下表。 会宁县项目区农田面积3.95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薯类、胡麻和蔬菜。项目区现状为旱田,不进行灌溉;目前项目区供水工程已建成,本项目拟为项目区建设田间配套工程,改为水浇地,灌溉方式为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增加983.31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会宁县2020年现状用水量0.9521亿m³,项目建成后年用水量会达到0.9674 亿m³,未超过用水控制红线(1.57亿m³)。 安定区项目区农田面积4.09万亩,农作物为玉米、薯类和蔬菜,项目实施前后不改变作物种植结构。现状年灌溉方式为渠灌,规划年为滴灌和管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1216.16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崆峒区项目区农田面积4.09万亩,农作物小麦、玉米、胡麻和蔬菜。现状年灌溉方式为渠灌,规划年为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866.05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表4-3甘肃省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会宁片区5606056065606983.314622.69安定片区6058.82732.323326.486058.81516.164542.64崆峒片区33882077.881310.1233881211.832176.17合计15052.84810.210242.615052.83711.311341.5(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平衡分析 宁夏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2292.62万m3,需水量为2190.93万m3,余水101.69万m3,除彭阳县需水量大于可供水量,不能满足项目区灌溉需求外,其它项目区供水量均可满足灌溉需求;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2530.12万m3,项目实施后需水量减少至1819.92万m3,余水710.20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详见下表。 兴庆区项目区农田面积1.11万亩,农作物为辣椒、红树莓、西红柿、蘑菇、瓜菜、饲草。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喷灌、滴灌、沟灌,规划年对作物种植结构进行调整,全部为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25.19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青铜峡市项目区农田面积4.40万亩,农作物为蔬菜、玉米、螺丝菜。现状年灌溉方式为滴灌、沟灌,规划年对作物种植结构进行调整,灌溉方式为滴灌、喷灌、沟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341.01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彭阳县项目区涉及耕地面积4.08万亩,农作物为中药材、蔬菜、玉米。其中玉米不进行灌溉,靠天然降雨;中药材和蔬菜分别为畦灌和沟灌,规划年对种植结构进行调整,玉米仍不进行灌溉,中药材为畦灌,蔬菜改为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4.81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表4-4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兴庆片区407.00313.9093.10407.00288.71118.29青铜峡片区1869.021830.0838.941869.021489.07379.95彭阳片区16.6046.95-30.35254.1042.14211.96合计2292.622190.93101.692530.121819.92710.20(4)陕西省水资源平衡分析 陕西省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8578.51万m3,需水量为3417.63万m3,余水5160.88万m3,除大荔县需水量大于可供水量,不能满足项目区灌溉需求外,其它项目区供水量均可满足灌溉需求;项目区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8906.71万m3,项目实施后需水量减少至1535.84万m3,余水7370.87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详见下表。 大荔县项目区农田面积0.92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甜瓜和辣椒,甜瓜和辣椒轮作,小麦和玉米轮作,复种指数为2,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灌溉方式采用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429.72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神木市项目区农田面积2.23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1176亩项目实施前后均为旱作农业,其它农田现状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792.60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榆阳区项目区涉及农田面积2.20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除古塔镇片区为旱作农业外,其它片区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滴灌。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659.47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南泥湾项目区农田面积1.62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项目区现状年及规划水平年均为旱作农业。 表4-5陕西省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大荔片区566.11911.50-345.39566.11481.7884.33神木片区1395.41309.1186.291395.4516.51878.89榆阳区鱼河镇片区2827.40483.602343.802827.40190.802636.60金鸡滩片区1674.50474.351200.151674.5187.151487.35朝阳路片区1233.80180.281053.521233.8071.131162.67青云镇片区881.3058.79822.51881.3023.20858.10古塔镇片区---------328.2065.27262.93小计6617.00 1197.02 5419.98 6945.20537.556407.65南泥湾片区--------- --- --- --- 合计8578.513417.635160.888906.711535.847370.87*陕西南泥湾计划发展旱作农业,不涉及灌溉用水问题。 (5)山西省水资源平衡分析 山西省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2616.99万m3,需水量为3214.57万m3,余水-597.58万m3,芮城县和平陆县项目区供水量均不能满足灌溉需求;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3014.74万m3,项目实施后需水量减少至1664.80万m3,余水1349.94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详见下表。 芮城县项目区农田面积3.57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桃子、中药材等,小麦和玉米轮作,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部分农田灌溉方式改为管灌、喷灌、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502.78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河津市项目区农田面积1.14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芦笋、葡萄等,小麦和玉米轮作,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灌溉方式改为管灌、滴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168.67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平陆县项目区农田面积3.08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和果树,小麦和玉米轮作,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灌溉方式改为管灌、喷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878.33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表4-6山西省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芮城县808.291236.95-428.66971.43734.17237.26河津市981.6405.15576.45981.6236.48745.12平陆县827.11572.48-745.381061.71694.15367.56合计2616.993214.57-597.583014.741664.801349.94(6)河南省水资源平衡分析 河南省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3482.67万m3,需水量为3372.01万m3,余水110.66万m3,项目区供水量均可满足灌溉需求;项目区在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6364.47万m3,需水量为2830.81万m3,余水3533.66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详见下表。 陕州区项目区 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增加210.16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陕州区2020年现状用水量0.5649亿m³,项目建成后年用水量会达到0.585916亿m³,未超过用水控制红线(0.84亿m³)。偃师区项目区农田面积2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葡萄、苗木(黄杨)、蔬菜。现状年采用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喷灌、滴灌和管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258.81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祥符区项目区农田面积2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水稻,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采用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管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486.44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武陟县项目区农田面积2万亩,农作物为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现状年采用机电井抽取地下水,经田间灌溉硬化渠道或土渠灌溉,规划水平年全部对渠道进行衬砌。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6.13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表4-7河南省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陕州片区------237.00 210.16 26.84 偃师片区600.67 529.00 71.67 600.67 270.19 330.48 祥符片区1526.80 1524.17 2.64 1526.80 1037.73 489.07 武陟片区1355.20 1318.85 36.36 4000 1312.72 2687.28 合计3482.67 3372.01 110.66 6364.47 2830.81 3533.66(7)山东省水资源平衡分析 山东省项目区现状年可供水量为1911.89万m3,需水量为2793.15万m3,余水-881.25万m3, ;项目区在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为2573.41万m3,需水量为2170.57万m3,余水402.84万m3,满足灌溉需求。各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详见下表。宁阳县项目区农田面积3万亩,主要作物为小麦、玉米、花生、果树和蔬菜,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管灌方式。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105.01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阳谷县项目区农田面积3万亩,主要采用冬小麦-夏玉米两季连作,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采用管灌方式。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293.22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郓城县项目区农田面积3万亩,主要种植冬小麦、夏玉米,项目实施前后作物种植结构不变。现状年灌溉方式为地面灌溉,规划水平年项目区全部建设为管道灌溉或衬砌渠道输水灌溉。项目实施后灌溉用水量减少224.35万m3,供水量可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表4-8山东省项目区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万m3 项目区现状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7年)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可供水量需水量余水量宁阳县华丰东庄片区273.93326.26-52.33388.2261.83126.37蒋集片区174.54205.36-30.82247.36164.7882.58小计448.47531.62-83.15635.56426.61208.95阳谷县博济桥片区208.28 207.690.59 208.28 158.8249.46 定水片区173.60207.69-34.09 173.60 158.8214.78 大布片区721.54 830.77-109.23 721.54 635.2986.25 小计1103.421246.15-142.731103.42952.93150.49郓城县玉皇庙片区144406.15-262.15331.5310.5920.91双桥片区108304.61-196.61247.93247.500.43陈坡片区108304.61-196.61255232.9422.06小计3601015.38-655.37834.43791.0343.40合计1911.892793.15-881.252573.412170.57402.84 2.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分析农田的水肥管理过程中会施用化肥农药,如果过量施肥、肥料结构和施肥方法不当,会增加氮、磷等养分的流失,过量的氮、磷营养盐向封闭和滞留性水体迁移,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农药随雨水或灌溉水向水体迁移,造成农药流失。项目拟实施科学施用农药化肥、节水灌溉等,这一系列措施有利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1)项目区化肥用量核算 根据各项目县(市、区)提供的项目区主要作物现状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核算七省(自治区)项目区实施前化肥施用量;项目实施后将大面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缓控释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等技术,将提高化肥的利用率,优化氮、磷、钾配比,根据地方相关规划,作物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减少6%。 项目实施后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为26.60kg/亩,较实施前减少1.67kg/亩;实施后化肥施用总量(折纯)为18775.20t/a,较实施前减少1198.75t/a。 1)青海省 青海省涉及4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21.25kg/亩、1062.29t/a,较实施前减少1.25kg/亩、62.32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大通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1.00kg/亩、400.05t/a,较实施前减少1.15kg/亩、21.88t/a。 湟源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17.57kg/亩、62.39t/a,较实施前减少1.12kg/亩、3.98t/a。 互助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0.15kg/亩、203.69t/a,较实施前减少1.29kg/亩、13.00t/a。 共和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2.91kg/亩、396.16t/a,较实施前减少1.36kg/亩、23.46t/a。 表4-9青海省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大通县实施前11.30 8.76 2.09 22.15 215.34 166.78 39.81 421.93 实施后10.69 8.27 2.04 21.00 203.58 157.53 38.94 400.05 增减量-0.62 -0.49 -0.05 -1.15 -11.76 -9.25 -0.87 -21.88 湟源县实施前9.92 8.54 0.23 18.70 35.23 30.33 0.81 66.37 实施后9.33 8.03 0.21 17.57 33.11 28.51 0.76 62.39 增减量-0.60 -0.51 -0.01 -1.12 -2.11 -1.82 -0.05 -3.98 互助县实施前11.93 9.39 0.11 21.43 120.63 94.92 1.15 216.69 实施后11.22 8.83 0.11 20.15 113.39 89.22 1.08 203.69 增减量-0.72 -0.56 -0.01 -1.29 -7.24 -5.69 -0.07 -13.00 共和县实施前11.59 7.86 4.82 24.27 200.34 135.90 83.37 419.61 实施后10.92 7.41 4.58 22.91 188.90 128.13 79.13 396.16 增减量-0.66 -0.45 -0.25 -1.36 -11.44 -7.77 -4.24 -23.46 合计实施前11.43 8.56 2.50 22.49 571.53 427.93 125.15 1124.60 实施后10.78 8.07 2.40 21.25 538.98 403.39 119.91 1062.29 增减量-0.65 -0.49 -0.10 -1.25 -32.55 -24.54 -5.23 -62.322)甘肃省 甘肃省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22.03kg/亩、2672.49 t/a,较实施前减少1.29kg/亩、156.95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会宁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2.00kg/亩、869.56t/a,较实施前减少1.42kg/亩、56.15 t/a。 安定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0.89kg/亩、853.79t/a,较实施前减少1.33kg/亩、54.50t/a。 崆峒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3.19kg/亩、949.14t/a,较实施前减少1.13kg/亩、46.31t/a。 表4-10甘肃省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会宁县实施前16.16 7.22 0.04 23.42 638.90 285.32 1.49 925.71 实施后15.20 6.77 0.03 22.00 600.69 267.54 1.33 869.56 增减量-0.97 -0.45 0.00 -1.42 -38.21 -17.77 -0.17 -56.15 安定区实施前11.58 8.57 2.08 22.23 473.05 350.15 85.09 908.29 实施后10.88 8.05 1.96 20.89 444.67 329.14 79.98 853.79 增减量-0.69 -0.51 -0.12 -1.33 -28.38 -21.01 -5.11 -54.50 崆峒区实施前12.40 8.41 3.51 24.32 507.34 344.29 143.81 995.45 实施后11.63 7.99 3.57 23.19 476.06 327.06 146.02 949.14 增减量-0.76 -0.42 0.05 -1.13 -31.28 -17.24 2.21 -46.31 合计实施前13.35 8.08 1.90 23.32 1619.29 979.76 230.39 2829.44 实施后12.54 7.61 1.87 22.03 1521.42 923.74 227.33 2672.49 增减量-0.81 -0.46 -0.03 -1.29 -97.87 -56.02 -3.06 -156.953)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28.84kg/亩、2767.36t/a,较实施前减少1.86kg/亩、178.03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兴庆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31.79kg/亩、352.81 t/a,较实施前减少2.15kg/亩、23.91t/a。 青铜峡市: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8.46kg/亩、1253.81t/a,较实施前减少1.82kg/亩、80.03t/a。 彭阳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8.44 kg/亩、1160.74 t/a,较实施前减少1.82kg/亩、74.09t/a。 表4-11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兴庆区实施前6.60 4.86 22.48 33.95 73.28 53.97 249.47 376.72 实施后5.96 4.32 21.51 31.79 66.13 47.97 238.71 352.81 增减量-0.64 -0.54 -0.97 -2.15 -7.15 -6.00 -10.76 -23.91 青铜峡市实施前25.16 2.42 2.70 30.28 1108.34 106.61 118.88 1333.84 实施后23.65 2.28 2.54 28.46 1041.84 100.22 111.75 1253.81 增减量-1.51 -0.15 -0.16 -1.82 -66.50 -6.40 -7.13 -80.03 彭阳县实施前24.50 2.49 3.26 30.26 1000.06 101.73 133.05 1234.83 实施后23.03 2.34 3.06 28.44 940.06 95.62 125.06 1160.74 增减量-1.47 -0.15 -0.20 -1.82 -60.00 -6.10 -7.98 -74.09 合计实施前22.74 2.73 5.23 30.69 2181.69 262.30 501.39 2945.39 实施后21.34 2.54 4.96 28.84 2048.03 243.81 475.52 2767.36 增减量-1.39 -0.19 -0.27 -1.86 -133.66 -18.50 -25.87 -178.034)陕西省 陕西省涉及4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23.42kg/亩、1997.09t/a,较实施前减少1.49kg/亩、127.47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大荔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32.75kg/亩、601.86 t/a,较实施前减少2.09kg/亩、38.42t/a。 神木市: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18.80kg/亩、568.73t/a,较实施前减少1.20kg/亩、36.30t/a。 榆阳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18.80kg/亩、413.82t/a,较实施前减少1.20kg/亩、26.41t/a。 南泥湾: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5.47kg/亩、412.68t/a,较实施前减少1.63kg/亩、26.34t/a。 表4-12陕西省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大荔县实施前19.65 8.32 6.87 34.84 361.09 152.93 126.25 640.27 实施后18.47 7.82 6.46 32.75 339.43 143.76 118.67 601.86 增减量-1.18 -0.50 -0.41 -2.09 -21.67 -9.18 -7.57 -38.42 神木市实施前14.00 3.00 3.00 20.00 270.14 167.45 167.45 605.03 实施后13.16 2.82 2.82 18.80 253.94 157.40 157.40 568.73 增减量-0.84 -0.18 -0.18 -1.20 -16.21 -10.05 -10.05 -36.30 榆阳区实施前14.00 3.00 3.00 20.00 308.16 66.04 66.04 440.23 实施后13.16 2.82 2.82 18.80 289.67 62.07 62.07 413.82 增减量-0.84 -0.18 -0.18 -1.20 -18.49 -3.96 -3.96 -26.41 南泥湾实施前12.10 7.50 7.50 27.10 196.02 121.50 121.50 439.02 实施后11.37 7.05 7.05 25.47 184.26 114.21 114.21 412.68 增减量-0.73 -0.45 -0.45 -1.63 -11.76 -7.29 -7.29 -26.34 合计实施前14.93 5.16 4.82 24.91 1135.42 507.91 481.23 2124.56 实施后14.03 4.85 4.54 23.42 1067.30 477.44 452.35 1997.09 增减量-0.90 -0.31 -0.29 -1.49 -68.13 -30.47 -28.87 -127.475)山西省 山西省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33.38kg/亩、2599.38t/a,较实施前减少2.13kg/亩、165.92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芮城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8.25kg/亩、1008.22t/a,较实施前减少1.80kg/亩、64.35t/a。 河津市: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31.37kg/亩、356.07t/a,较实施前减少2.00kg/亩、22.73t/a。 平陆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40.06kg/亩、1235.09t/a,较实施前减少2.56kg/亩、78.84t/a。 表4-13山西省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芮城县实施前11.00 18.25 0.81 30.06 392.54 651.10 28.94 1072.57 实施后10.34 17.15 0.76 28.25 368.98 612.03 27.20 1008.22 增减量-0.66 -1.09 -0.05 -1.80 -23.55 -39.07 -1.74 -64.35 河津市实施前12.93 17.92 2.52 33.37 146.81 203.43 28.55 378.80 实施后12.16 16.84 2.36 31.37 138.01 191.23 26.84 356.07 增减量-0.78 -1.08 -0.15 -2.00 -8.81 -12.21 -1.71 -22.73 平陆县实施前18.33 17.01 7.27 42.61 565.13 524.53 224.26 1313.92 实施后17.23 15.99 6.84 40.06 531.23 493.06 210.80 1235.09 增减量-1.10 -1.02 -0.44 -2.56 -33.91 -31.47 -13.46 -78.84 合计实施前14.18 17.71 3.62 35.51 1104.48 1379.06 281.75 2765.30 实施后13.33 16.65 3.40 33.38 1038.22 1296.31 264.85 2599.38 增减量-0.85 -1.06 -0.22 -2.13 -66.27 -82.74 -16.91 -165.926)河南省 河南省涉及4个项目区,项目实施后陕州区、祥符区、武陟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偃师区项目区化肥用量有所增加。河南省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30.43kg/亩、3636.64t/a,较实施前减少1.84kg/亩、250.19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陕州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41.87kg/亩、962.99t/a,较实施前减少2.67kg/亩、61.47 t/a。 偃师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为30.14kg/亩,较实施前减少2.54kg/亩;化肥实施总量为795.80t/a,较实施前增加44.00t/a。 祥符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6.61kg/亩、984.65t/a,较实施前减少1.66kg/亩、33.25 t/a。 武陟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6.98kg/亩、893.20t/a,较实施前减少1.54kg/亩、199.47t/a。 表4-14河南省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陕州区实施前20.31 12.44 11.79 44.54 467.13 286.23 271.11 1024.46 实施后19.09 11.70 11.08 41.87 439.10 269.05 254.84 962.99 增减量-1.22 -0.75 -0.71 -2.67 -28.03 -17.17 -16.27 -61.47 偃师区实施前11.30 10.70 10.70 32.69 259.80 246.00 246.00 751.80 实施后10.70 9.72 9.72 30.14 282.56 256.62 256.62 795.80 增减量-0.59 -0.98 -0.98 -2.54 22.76 10.62 10.62 44.00 祥符区实施前16.37 5.15 6.75 28.28 589.40 185.50 243.00 1017.90 实施后15.42 4.81 6.38 26.61 570.58 178.13 235.94 984.65 增减量-0.95 -0.34 -0.37 -1.66 -18.82 -7.37 -7.06 -33.25 武陵县实施前17.68 5.48 5.36 28.52 677.43 209.91 205.33 1092.67 实施后16.65 4.93 5.40 26.98 551.08 163.23 178.88 893.20 增减量-1.03 -0.55 0.04 -1.54 -126.35 -46.67 -26.45 -199.47 合计实施前16.56 7.70 8.01 32.27 1993.76 927.63 965.44 3886.83 实施后15.43 7.26 7.75 30.43 1843.33 867.03 926.28 3636.64 增减量-1.13 -0.44 -0.26 -1.84 -150.43 -60.60 -39.15 -250.197)山东省 山东省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和化肥实施总量(折纯)分别为24.88kg/亩、4039.96t/a,较实施前减少1.59kg/亩、257.87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化肥(折纯)施用情况如下: 宁阳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6.04kg/亩、1259.16t/a,较实施前减少1.66kg/亩、80.37t/a。 阳谷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4.39kg/亩、1317.22t/a,较实施前减少1.56kg/亩、84.08t/a。 郓城县: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和化肥实施总量分别为24.39kg/亩、1463.58t/a,较实施前减少1.56kg/亩、93.42t/a。 表4-15山东省项目区化肥施用情况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折纯)kg/亩施用化肥总量(折纯)t/aNP2O5K2O小计NP2O5K2O小计宁阳县实施前11.17 8.24 8.30 27.70 539.95 398.29 401.29 1339.53 实施后10.50 7.74 7.80 26.04 507.56 374.39 377.21 1259.16 增减量-0.67 -0.49 -0.50 -1.66 -32.40 -23.90 -24.08 -80.37 阳谷县实施前10.95 7.50 7.50 25.95 591.30 405.00 405.00 1401.30 实施后10.29 7.05 7.05 24.39 555.82 380.70 380.70 1317.22 增减量-0.66 -0.45 -0.45 -1.56 -35.48 -24.30 -24.30 -84.08 郓城县实施前10.95 7.50 7.50 25.95 657.00 450.00 450.00 1557.00 实施后10.29 7.05 7.05 24.39 617.58 423.00 423.00 1463.58 增减量-0.66 -0.45 -0.45 -1.56 -39.42 -27.00 -27.00 -93.42 合计实施前11.01 7.72 7.74 26.47 1788.25 1253.29 1256.29 4297.83 实施后10.35 7.26 7.27 24.88 1680.96 1178.09 1180.91 4039.96 增减量-0.66 -0.46 -0.46 -1.59 -107.30 -75.20 -75.38 -257.87(2)项目区农药用量核算 根据各项目县(市、区)提供的项目区主要作物单位面积农药用量,核算七省(自治区)项目区实施前农药施用量;项目实施后将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根据地方相关规划,作物单位面积农药施用量减少10%。 经核算,项目实施后单位面积农药用量为0.34kg/亩、较实施前减少0.04kg/亩;农药施用总量为238.78t/a,较实施前减少28.09t/a。 1)青海省 青海省涉及4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25kg/亩、12.60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1.37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大通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9kg/亩、3.71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0.39t/a。 湟源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6kg/亩、0.58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0.06t/a。 互助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9kg/亩、1.93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0.21t/a。 共和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7kg/亩、6.38t/a,较实施前减少0.04kg/亩、0.70t/a。 表4-16 青海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大通县0.21 0.19 -0.02 4.09 3.71 -0.39 湟源县0.18 0.16 -0.02 0.65 0.58 -0.06 互助县0.21 0.19 -0.02 2.15 1.93 -0.21 共和县0.41 0.37 -0.04 7.07 6.38 -0.70 合计0.28 0.25 -0.03 13.96 12.60 -1.372)甘肃省 甘肃省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41kg/亩、70.67t/a,较实施前减少0.04kg/亩、7.64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会宁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92kg/亩、36.45t/a,较实施前减少0.11kg/亩、4.16t/a。 安定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49kg/亩、19.82t/a,较实施前减少0.05kg/亩、2.20t/a。 崆峒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5kg/亩、14.39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1.28t/a。 表4-17 甘肃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会宁县1.03 0.92 -0.11 40.61 36.45 -4.16 安定区0.54 0.49 -0.05 22.03 19.82 -2.20 崆峒区0.38 0.35 -0.03 15.67 14.39 -1.28 合计0.46 0.41 -0.04 78.30 70.67 -7.643)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6kg/亩、15.40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1.71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兴庆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46kg/亩、5.14t/a,较实施前减少0.05kg/亩、0.57t/a。 青铜峡市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2kg/亩、5.35t/a,较实施前减少0.01kg/亩、0.59t/a。 彭阳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2kg/亩、4.92t/a,较实施前减少0.01kg/亩、0.55t/a。 表4-18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兴庆区0.51 0.46 -0.05 5.71 5.14 -0.57 青铜峡市0.13 0.12 -0.01 5.94 5.35 -0.59 彭阳县0.13 0.12 -0.01 5.46 4.92 -0.55 合计0.18 0.16 -0.02 17.11 15.40 -1.714)陕西省 陕西省涉及4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27kg/亩、21.00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2.33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大荔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0kg/亩、5.51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0.61t/a。 神木市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28kg/亩、6.23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0.69t/a。 榆阳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9kg/亩、4.16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0.46t/a。 南泥湾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2kg/亩、5.10t/a,较实施前减少0.04kg/亩、0.57t/a。 表4-19 陕西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大荔县0.33 0.30 -0.03 6.12 5.51 -0.61 神木市0.31 0.28 -0.03 6.92 6.23 -0.69 榆阳区0.21 0.19 -0.02 4.62 4.16 -0.46 南泥湾0.35 0.32 -0.04 5.67 5.10 -0.57 合计0.30 0.27 -0.03 23.34 21.00 -2.335)山西省 山西省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6kg/亩、28.19t/a,较实施前减少0.04kg/亩、3.13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芮城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3kg/亩、4.51t/a,较实施前减少0.01kg/亩、0.50t/a。 河津市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8kg/亩、2.04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0.23t/a。 平陆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70kg/亩、21.65t/a,较实施前减少0.08kg/亩、2.41t/a。 表4-20 山西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芮城县0.14 0.13 -0.01 5.01 4.51 -0.50 河津市0.20 0.18 -0.02 2.26 2.04 -0.23 平陆县0.78 0.70 -0.08 24.05 21.65 -2.41 合计0.40 0.36 -0.04 31.33 28.19 -3.136)河南省 河南省涉及4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49kg/亩、58.04t/a,较实施前减少0.07kg/亩、8.26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陕州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97kg/亩、22.27t/a,较实施前减少0.11kg/亩、2.47t/a。 偃师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43kg/亩、11.43t/a,较实施前减少0.09kg/亩、0.61t/a。 祥符区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5kg/亩、12.82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0.70t/a。 武陟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35kg/亩、11.52t/a,较实施前减少0.07kg/亩、4.47t/a。 表4-21 河南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陕州区1.08 0.97 -0.11 24.75 22.27 -2.47 偃师区0.52 0.43 -0.09 12.04 11.43 -0.61 祥符区0.38 0.35 -0.03 13.53 12.82 -0.70 武陟县0.42 0.35 -0.07 15.99 11.52 -4.47 合计0.55 0.49 -0.07 66.30 58.04 -8.267)山东省 山东省涉及3个项目县,项目实施后各县项目区农药用量均有所减少,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20kg/亩、32.87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3.65t/a。各县项目区实施前后农药施用情况如下: 宁阳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24kg/亩、11.65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1.29t/a。 阳谷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23kg/亩、12.15t/a,较实施前减少0.03kg/亩、1.35t/a。 郓城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和农药实施总量分别为0.15kg/亩、9.07t/a,较实施前减少0.02kg/亩、1.01t/a。 表4-22 山东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药使用量 项目区单位面积农药用量kg/亩施用农药总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宁阳县0.27 0.24 -0.03 12.95 11.65 -1.29 阳谷县0.25 0.23 -0.03 13.50 12.15 -1.35 郓城县0.17 0.15 -0.02 10.08 9.07 -1.01 合计0.22 0.20 -0.02 36.53 32.87 -3.65 (3)农田污染物排放量核算1)核算方法及系数选取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种植业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等于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园地面积与相应污染物排放系数以及当年度种植业含氮化肥或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与项目实施前现状种植业含氮化肥或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的比值(计算总氮和氨氮时用含氮化肥用量、计算总磷时用含磷化肥用量)相乘,某项污染物排放(流失)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Qj指种植业第j项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单位:t); Ag指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单位:hm2); egj指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第j项水污染物流失系数(单位:kg/hm2); Ay指园地的面积(单位:hm2); eyj指园地第 j 项水污染物流失系数(单位:kg/hm2); qj指项目实施后种植业的含氮化肥(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单位:kg/hm2); q0指项目区现状用于种植业的含氮化肥(含磷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单位:kg/hm2)。 含氮化肥用量指氮肥和含氮复合肥的折纯用量;含磷化肥用量指磷肥和含磷复合肥的折纯用量。种植业氮磷流失系数具体见4-23。 表4-23 种植业氮磷流失系数单位kg/hm2 地区耕地园地氨氮总氮总磷氨氮总氮总磷青海省0.0160.2250.0160.0680.8290.026甘肃省0.0290.4030.0290.0390.4930.018宁夏回族自治区0.0160.1870.0160.0610.740.023陕西省0.1281.4940.1790.081.1150.09山西省0.0730.8680.0610.022.1810.043河南省0.1662.9760.2340.2174.0710.176山东省0.0370.8170.0190.0182.0630.042)农田污染物排放量分析 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2.992t/a、50.552t/a、3.363t/a,较实施前减少0.199t/a、3.373t/a、0.234t/a。 ① 青海省 青海省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604t/a、0.8248t/a、0.0478t/a,较实施前减少0.0039t/a、0.0526t/a、0.0077t/a,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大通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191t/a、0.2686t/a、0.0191t/a,较实施前减少0.0012t/a、0.0171t/a、0.0012t/a。 湟源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036t/a、0.0501t/a、0.0036t/a,较实施前减少0.0002t/a、0.0032t/a、0.0002t/a。 互助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118t/a、0.1617t/a、0.0105t/a,较实施前减少0.0008t/a、0.0103t/a、0.0007t/a。 共和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260t/a、0.3445t/a、0.0147t/a,较实施前减少0.0017t/a、0.0220t/a、0.0055t/a。 表4-24 青海省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大通县实施前0.0203 0.2857 0.0203 实施后0.0191 0.2686 0.0191 增减量-0.0012 -0.0171 -0.0012 湟源县实施前0.0038 0.0533 0.0038 实施后0.0036 0.0501 0.0036 增减量-0.0002 -0.0032 -0.0002 互助县实施前0.0125 0.1720 0.0111 实施后0.0118 0.1617 0.0105 增减量-0.0008 -0.0103 -0.0007 共和县实施前0.0277 0.3664 0.0202 实施后0.0260 0.3445 0.0147 增减量-0.0017 -0.0220 -0.0055 合计实施前0.0643 0.8774 0.0554 实施后0.0604 0.8248 0.0478 增减量-0.0039 -0.0526 -0.0077② 甘肃省 甘肃省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2205t/a、3.0638t/a、0.2205t/a,较实施前减少0.0141t/a、0.1956t/a、0.0141t/a,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会宁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718t/a、 0.9983t/a、0.0718 t/a,较实施前减少0.0046t/a、0.0637t/a、0.0046t/a。 安定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743t/a、1.0320 t/a、0.0743 t/a,较实施前减少0.0047t/a、0.0659t/a、0.0047t/a。 崆峒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744t/a、1.0335 t/a、0.0744 t/a,较实施前减少0.0047 t/a、0.0660 t/a、0.0047 t/a。 表4-25 甘肃省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会宁县实施前0.0764 1.0620 0.0764 实施后0.0718 0.9983 0.0718 增减量-0.0046 -0.0637 -0.0046 安定区实施前0.0790 1.0979 0.0790 实施后0.0743 1.0320 0.0743 增减量-0.0047 -0.0659 -0.0047 崆峒区实施前0.0791 1.0995 0.0791 实施后0.0744 1.0335 0.0744 增减量-0.0047 -0.0660 -0.0047 合计实施前0.2345 3.2594 0.2345 实施后0.2205 3.0638 0.2205 增减量-0.0141 -0.1956 -0.0141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027t/a、1.2040t/a、0.0956t/a,较实施前减少0.0066t/a、0.0769t/a、0.0078t/a,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兴庆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142t/a、0.1680t/a、0.0100t/a,较实施前减少0.0009t/a、0.0107t/a、0.0023t/a。 青铜峡市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442t/a、0.5162t/a、0.0442t/a,较实施前减少0.0028t/a、0.0329t/a、0.0028t/a。 彭阳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443t/a、0.5199t/a、0.0414t/a,较实施前减少0.0028t/a、0.0332t/a、0.0026t/a。 表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兴庆区实施前0.0151 0.1787 0.0123 实施后0.0142 0.1680 0.0100 增减量-0.0009 -0.0107 -0.0023 青铜峡市实施前0.0470 0.5491 0.0470 实施后0.0442 0.5162 0.0442 增减量-0.0028 -0.0329 -0.0028 彭阳县实施前0.0471 0.5530 0.0441 实施后0.0443 0.5199 0.0414 增减量-0.0028 -0.0332 -0.0026 合计实施前0.1092 1.2809 0.1034 实施后0.1027 1.2040 0.0956 增减量-0.0066 -0.0769 -0.0078④ 陕西省 陕西省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6200t/a、7.2855t/a、0.8610t/a,较实施前减少0.0396t/a、0.4650t/a、0.0550t/a,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大荔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344t/a、1.6177t/a、0.1820t/a,较实施前减少0.0086t/a、0.1033t/a、0.0116t/a。 神木市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791t/a、2.0902t/a、0.2504t/a,较实施前减少0.0139t/a、0.0218t/a、0.0429t/a。 榆阳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766t/a、2.0608t/a、0.2469t/a,较实施前减少0.0139t/a、0.0218t/a、0.0429t/a。 南泥湾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299t/a、1.5167t/a、0.1817t/a,较实施前减少0.0139t/a、0.0218t/a、0.0429t/a。 表4-27 陕西省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大荔县实施前0.1430 1.7210 0.1936 实施后0.1344 1.6177 0.1820 增减量-0.0086 -0.1033 -0.0116 神木市实施前0.1905 2.2237 0.2664 实施后0.1791 2.0902 0.2504 增减量-0.0139 -0.0218 -0.0429 榆阳区实施前0.1878 2.1924 0.2627 实施后0.1766 2.0608 0.2469 增减量-0.0139 -0.0218 -0.0429 南泥湾实施前0.1382 1.6135 0.1933 实施后0.1299 1.5167 0.1817 增减量-0.0139 -0.0218 -0.0429 合计实施前0.6595 7.7505 0.9160 实施后0.6200 7.2855 0.8610 增减量-0.0396 -0.4650 -0.0550⑤ 山西省 山西省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2952t/a、5.7486t/a、0.2769t/a,较实施前减少0.0188t/a、0.3669t/a、0.0177t/a ,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芮城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566t/a、2.1049t/a、0.1342t/a,较实施前减少0.0100t/a、0.1344t/a、0.0086t/a。 河津市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487t/a、0.6978t/a、0.0423t/a,较实施前减少0.0031t/a、0.0445t/a、0.0027t/a。 平陆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0898t/a、2.9460t/a、0.1005t/a,较实施前减少0.0057t/a、0.1880t/a、0.0064t/a。 表4-28 山西省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芮城县实施前0.1666 2.2392 0.1427 实施后0.1566 2.1049 0.1342 增减量-0.0100 -0.1344 -0.0086 河津市实施前0.0518 0.7423 0.0450 实施后0.0487 0.6978 0.0423 增减量-0.0031 -0.0445 -0.0027 平陆县实施前0.0956 3.1340 0.1069 实施后0.0898 2.9460 0.1005 增减量-0.0057 -0.1880 -0.0064 合计实施前0.3140 6.1155 0.2946 实施后0.2952 5.7486 0.2769 增减量-0.0188 -0.3669 -0.0177⑥ 河南省 河南省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1.3198t/a、23.9332t/a、1.6651t/a,较实施前减少0.0925t/a、1.6738t/a、0.1197t/a,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陕州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2840t/a、5.2501t/a、0.2864t/a,较实施前减少0.0181t/a、0.3351t/a、0.0183t/a。 偃师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3066t/a、5.6097t/a、0.3508t/a,较实施前减少0.0187t/a、0.3311t/a、0.0299t/a。 祥符区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3849t/a、6.9004t/a、0.5426t/a,较实施前减少0.0135t/a、0.2420t/a、0.0190t/a。 武陵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3443t/a、6.1730t/a、0.4854t/a,较实施前减少0796t/a、1.4277t/a、0.1123t/a。 表4-29 河南省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陕州区实施前0.30215.58520.3047实施后0.28405.25010.2864增减量-0.0181-0.3351-0.0183偃师区实施前0.28795.27860.3209实施后0.30665.60970.3508增减量0.01870.33110.0299祥符区实施前0.39847.14240.5616实施后0.38496.90040.5426增减量-0.0135-0.2420-0.0190武陵县实施前0.42407.60070.5976实施后0.34436.17300.4854增减量-0.0796-1.4277-0.1123合计实施前1.412425.60691.7848实施后1.319823.93321.6651增减量-0.0925-1.6738-0.1197⑦ 山东省 山东省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3737t/a、8.4917t/a、0.1963t/a,较实施前减少0.0239t/a、0.5420t/a、0.0125t/a,各县化肥流失量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宁阳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094t/a、2.6550t/a、0.0606t/a,较实施前减少0.0070t/a、0.1695t/a、0.0039t/a。 阳谷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252t/a、2.7647t/a、0.0643t/a,较实施前减少0.0068t/a、0.0104t/a、0.0207t/a。 郓城县项目区:项目实施后氨氮、总氮、总磷流失量分别为0.1391t/a、3.0719t/a、0.0714t/a,较实施前减少0.0068t/a、0.0104t/a、0.0207t/a。 表4-30 山东省项目实施前后种植业水污染流失量 单位:t/a 项目区氨氮总氮总磷宁阳县实施前0.1164 2.8245 0.0645 实施后0.1094 2.6550 0.0606 增减量-0.0070 -0.1695 -0.0039 阳谷县实施前0.1332 2.9412 0.0684 实施后0.1252 2.7647 0.0643 增减量-0.0068 -0.0104 -0.0207 郓城县实施前0.1480 3.2680 0.0760 实施后0.1391 3.0719 0.0714 增减量-0.0068 -0.0104 -0.0207 合计实施前0.3976 9.0337 0.2089 实施后0.3737 8.4917 0.1963 增减量-0.0239 -0.5420 -0.0125(4)农田径流对水质的影响分析 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为保证农作物生产和收获,经常使用大量肥料和农药等化学品,这些物质在土壤中累积,在降雨及灌溉的驱动下,肥料中的氮磷及农药中的有机组分等通过径流、淋溶等向水体迁移,从而对水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通过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净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面源污染对地表水的影响。一是结合推广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有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全面提升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水平;二是大力推广以农田消纳为主的种养结合模式,积极推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利用,扶持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及有机肥加工,提高区域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三是建设生态沟渠、生态拦截带、生态田埂等生态拦截系统,不仅能有效拦截、净化农田氮磷污染物,而且滞留土壤氮磷于田内或沟渠中,实现污染物中氮磷的减量化排放。 3.种植业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固体废物产生量核算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肥农药的废弃包装、残膜、秸秆等。 1)化肥农药废弃包装 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物主要是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纸袋等。除了纸袋外,其它都难降解,尤其是含高分子树脂塑料包装袋,在自然环境条件下更不易降解,可在土壤中残留数百年,造成严重的化学污染,也会极大地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根据资料,化肥、农药包装重量分别按照化肥、农药实物量的5%、0.25%计算。 项目实施后将大面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缓控释肥、水肥一体化、推广有机肥等技术,将提高化肥的利用率,施肥量较传统施肥量减少,相应废化肥包装产生量有所减少,项目实施后化肥废包装产生量为101.21t,较实施前减少6.47%,化肥包装袋由农户在使用后直接回收,不在田间地头等随意丢弃;回收后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定期回收。 项目将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项目实施后农药用量减少,相应废农药包装产生量有所减少,农药废包装产生量为11.94t,较实施前减少1.40%。 ① 青海省 青海省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6.376t/a,较实施前减少5.98%,大通县、湟源县、互助县、共和县项目区分别较实施前减少5.55%、6.33%、6.33%、6.17%。 表4-31青海省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大通县实施前(t/a)0.205 2.284 2.489 实施后(t/a)0.185 2.165 2.351 增减量(%)-9.49 -5.20 -5.55 湟源县实施前(t/a)0.032 0.361 0.393 实施后(t/a)0.029 0.339 0.368 增减量(%)-10.00 -6.00 -6.33 互助县实施前(t/a)0.107 1.177 1.285 实施后(t/a)0.097 1.107 1.203 增减量(%)-10.00 -6.00 -6.33 共和县实施前(t/a)0.354 2.262 2.615 实施后(t/a)0.319 2.135 2.454 增减量(%)-9.85 -5.59 -6.17 合计实施前(t/a)0.698 6.084 6.782 实施后(t/a)0.630 5.746 6.376 增减量(%)-9.78 -5.55 -5.98② 甘肃省 甘肃省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18.006t/a,较实施前减少6.42%,会宁县、安定区、崆峒区项目区分别较实施前减少7.26%、6.73%、5.13%。 表4-32甘肃省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会宁县实施前(t/a)2.030 5.031 7.061 实施后(t/a)1.822 4.726 6.548 增减量(%)-10.24 -6.07 -7.26 安定区实施前(t/a)1.101 4.917 6.018 实施后(t/a)0.991 4.622 5.613 增减量(%)-10.00 -6.00 -6.73 崆峒区实施前(t/a)0.784 5.377 6.161 实施后(t/a)0.720 5.125 5.845 增减量(%)-8.17 -4.69 -5.13 合计实施前(t/a)3.915 15.325 19.240 实施后(t/a)3.533 14.473 18.006 增减量(%)-9.76 -5.56 -6.42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15.702t/a,较实施前减少6.25%,兴庆区、青铜峡市、彭阳县项目区分别减少6.86%、6.16%、6.16%。 表4-33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兴庆区实施前(t/a)0.285 1.991 2.276 实施后(t/a)0.257 1.863 2.120 增减量(%)-10.00 -6.40 -6.86 青铜峡市实施前(t/a)0.297 7.222 7.519 实施后(t/a)0.267 6.789 7.056 增减量(%)-10.00 -6.00 -6.16 彭阳县实施前(t/a)0.273 6.681 6.954 实施后(t/a)0.246 6.280 6.526 增减量(%)-10.00 -6.00 -6.16 合计实施前(t/a)0.856 15.894 16.750 实施后(t/a)0.770 14.932 15.702 增减量(%)-10.00 -6.05 -6.25④ 陕西省 陕西省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11.801t/a,较实施前减少6.37%,大荔县、神木市、榆阳区、南泥湾项目区分别减少6.33%、6.38%、6.35%、6.43%。 表4-34陕西省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大荔县实施前(t/a)0.306 3.451 3.757 实施后(t/a)0.276 3.244 3.520 增减量(%)-10.00 -6.00 -6.33 神木市实施前(t/a)0.346 3.250 3.596 实施后(t/a)0.311 3.055 3.367 增减量(%)-10.00 -6.00 -6.38 榆阳区实施前(t/a)0.231 2.378 2.609 实施后(t/a)0.208 2.235 2.443 增减量(%)-10.00 -6.00 -6.35 南泥湾实施前(t/a)0.284 2.358 2.642 实施后(t/a)0.255 2.217 2.472 增减量(%)-10.00 -6.00 -6.43 合计实施前(t/a)1.167 11.438 12.604 实施后(t/a)1.050 10.751 11.801 增减量(%)-10.00 -6.00 -6.37⑤ 山西省 山西省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15.477t/a,较实施前减少6.38%,芮城县、河津市、平陆县项目区分别减少6.16%、6.21%、6.58%。 表4-35山西省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芮城县实施前(t/a)0.250 5.823 6.073 实施后(t/a)0.225 5.473 5.699 增减量(%)-10.00 -6.00 -6.16 河津市实施前(t/a)0.113 2.052 2.165 实施后(t/a)0.102 1.929 2.031 增减量(%)-10.00 -6.00 -6.21 平陆县实施前(t/a)1.203 7.090 8.293 实施后(t/a)1.082 6.665 7.747 增减量(%)-10.00 -6.00 -6.58 合计实施前(t/a)1.566 14.965 16.531 实施后(t/a)1.410 14.067 15.477 增减量(%)-10.00 -6.00 -6.38⑥ 河南省 河南省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22.457t/a,较实施前减少7.28%,陕州区、祥符区、武陟县项目区分别较实施前减少6.73%、3.48%、19.45%;偃师区增加4.45%。 表4-36河南省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陕州区实施前(t/a)1.237 5.506 6.744 实施后(t/a)1.114 5.176 6.289 增减量(%)-10.00 -6.00 -6.73 偃师区实施前(t/a)0.602 4.030 4.632 实施后(t/a)0.571 4.267 4.838 增减量(%)-5.08 5.87 4.45 祥符区实施前(t/a)0.676 5.477 6.153 实施后(t/a)0.641 5.298 5.939 增减量(%)-5.20 -3.27 -3.48 武陟县实施前(t/a)0.800 5.892 6.691 实施后(t/a)0.576 4.814 5.390 增减量(%)-27.95 -18.30 -19.45 合计实施前(t/a)3.315 20.905 24.220 实施后(t/a)2.902 19.555 22.457 增减量(%)-12.46 -6.46 -7.28⑦ 山东省 山东省项目实施后化肥农药废弃包装为23.333t/a,较实施前减少6.29%,宁阳县、阳谷县、郓城县项目区分别减少6.33%、6.33%、6.23%。 表4-37山东省项目实施前后化肥、农药废包装产生量 项目省农药废包装化肥废包装合计宁阳县实施前(t/a)0.647 7.189 7.837 实施后(t/a)0.583 6.758 7.340 增减量(%)-10.00 -6.00 -6.33 阳谷县实施前(t/a)0.675 7.524 8.199 实施后(t/a)0.608 7.073 7.680 增减量(%)-10.00 -6.00 -6.33 郓城县实施前(t/a)0.504 8.360 8.864 实施后(t/a)0.454 7.858 8.312 增减量(%)-10.00 -6.00 -6.23 合计实施前(t/a)1.826 23.073 24.900 实施后(t/a)1.644 21.689 23.333 增减量(%)-10.00 -6.00 -6.292)残留农膜 地膜处理方式包括回收和不回收两种:回收地膜为基于保护土壤质量、方便耕作、保护环境等目的而主动拾捡、收集、清理地膜的处置方式;不回收地膜为无主动清理地膜目的,只因风、水动力因素或因人工耕作被人、工具、牲畜被动带出农田的处置方式。项目区现状不进行地膜回收,项目拟推广标准地膜、可降解地膜,建设农膜回收设施,并购置农膜捡拾机,有效减低农膜残留率。 单位面积农膜使用量参考《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项目实施前农膜残留系数根据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农田地膜残留系数手册》确定;根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项目实施后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表4-38 项目实施前农膜残留率一览表单位:% 作物种类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大田作物12.750.750.727.327.327.327.3露地蔬菜65.077.577.543.443.443.443.4设施蔬菜11.529.829.836.036.036.036.0根据计算,项目区现状农膜残留量为293.03t/a,实施后可有效减少73.86%。各省项目实施前后农膜残留量见下表。 表4-39 青海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大通县16.43 4.65 -71.70 湟源县0.74 0.24 -67.66 互助县2.90 1.12 -61.18 共和县20.47 5.14 -74.88 合计40.54 11.16 -72.48表4-40 甘肃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会宁县39.45 11.40 -71.11 安定区110.57 22.56 -79.60 崆峒区43.76 9.54 -78.20 合计193.79 43.49 -77.56表4-41 宁夏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兴庆区16.61 0.00 -100.00 青铜峡市5.42 0.00 -100.00 彭阳县3.73 0.00 -100.00 合计25.77 0.00 -100.00备注:宁夏项目区推广可降解地膜,残留率为0 表4-42 陕西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大荔县11.82 11.82 0.00 神木市1.05 1.05 0.00 榆阳区1.03 1.03 0.00 南泥湾0.76 0.00 -100.00 合计14.67 13.91 -5.19备注:南泥湾项目区推广可降解地膜,残留率为0 表4-43 山西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芮城县3.40 1.87 -45.05 河津市---- -- 平陆县1.56 0.86 -45.05 合计4.96 2.73 -45.05备注:河津市项目区不使用地膜 表4-44 河南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陕州区9.84 3.40 -65.44 偃师区---- -- 祥符区---- -- 武陟县---- -- 合计9.84 3.40 -65.44备注:偃师区、祥符区、武陟县项目区不使用地膜 表4-45 山东项目实施前后残留农膜量 项目区残留农膜量(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宁阳县3.47 1.91 -45.05 阳谷县---- -- 郓城县---- -- 合计3.47 1.91 -45.05备注:阳谷县、郓城县项目区不使用地膜 3)秸秆 本次评价采用作物的草谷比来核算项目秸秆产生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3264号),各省不同作物的草谷比见下表。 表4-46七省(自治区)不同作物草谷比一览表 项目省(自治区)主要农区谷草比玉米水稻小麦花生豆类薯类山西、山东、河南华北农区1.73 0.93 1.34 1.22 1.57 1.00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北农区1.52 /1.23 /1.071.22经核算,项目实施后秸秆量增加到51.68万t,较实施前(46.13万t)增加12.04%。除河南武陟县秸秆产生量减少外,其它各县均有所增加,具体见下表。 表4-47 青海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大通县1.27 1.52 19.88 湟源县0.13 0.18 44.86 互助县0.56 0.71 27.01 共和县0.74 0.85 15.01 合计2.69 3.26 21.19表4-48 甘肃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会宁县3.88 4.37 12.72 安定区1.49 1.54 3.43 崆峒区1.43 1.62 13.65 合计6.79 7.53 10.88表4-49 宁夏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兴庆区0.04 0.05 10.64 青铜峡市4.60 5.09 10.64 彭阳县3.23 3.82 18.18 合计7.87 8.95 13.73表4-50 陕西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大荔县0.70 0.83 18.74 神木市1.97 2.21 12.07 榆阳区1.84 2.17 18.18 南泥湾1.48 1.58 6.67 合计5.99 6.79 13.40表4-51 山西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芮城县2.33 2.77 18.75 河津市0.65 0.77 18.75 平陆县1.07 1.27 18.75 合计4.05 4.81 18.75表4-52 河南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陕州区0.74 0.82 11.11 偃师区0.88 1.28 45.28 祥符区2.30 2.57 12.08 武陟县2.86 2.52 -11.93 合计6.78 7.20 6.16表4-53 山东项目实施前后秸秆产生量 项目区秸秆(万t/a)实施前实施后增减量(%)宁阳县3.04 3.34 9.77 阳谷县4.18 4.60 10.18 郓城县4.73 5.19 9.73 合计11.95 13.14 9.90(2)农业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缓控释肥、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方式,施肥量较传统施肥量减少,相应废化肥包装产生量有所减少,项目实施后化肥废包装产生量为101.21t,较实施前减少6.47%,化肥包装袋由农户在使用后直接回收,不在田间地头等随意丢弃。 项目拟采推广物理方法和生物方法防治病虫害,如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推广生物农药等。项目实施后农药用量减少,相应废农药包装产生量有所减少,项目实施后农药废包装产生量为11.94t,较实施前减少1.40%。 项目开展标准地膜和生物可降解农膜的示范应用,大力推广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农膜的使用。实施后农膜残留量76.59t,较实施前减少73.86%。 项目实施秸秆还田,扶持有机肥加工、秸秆饲料加工等项目,从而推动秸秆实现资源化利用。 综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降低农业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植被影响分析 该项目除农田外,建设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不种植工业原材料,不会定时砍伐,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的建设使项目区植被覆盖率提高。 (2)动物影响分析 项目拟建设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林木的增加会增加鸟类的数量和种类。项目推广生物农药、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农业配套措施,土地得到改良,有机质含量的增加、土壤结构的改善和剧毒农药量的减少,将会使土壤微生物、微型动物、昆虫等生物种类的生物多样性增加,使土壤群落结构更为复杂多样。 本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广泛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将推广抗病品种与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相结合,从而使项目区的农田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3)土壤生态安全影响分析项目不开发荒地进行农田建设,不会对当地土地资源造成影响。项目实施坡改梯工程、水土保持林,这一系列措施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并且随着农业基础设施的全面配套和完善,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农田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提高。 (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项目拟实施坡改梯、水土保持林等工程,可有效控制和减轻水土流失。各项水保措施的使用条件以及水土保持措施效益指标见表4-57、表4-58。 表4-54 项目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分类 技术体系措施类别适用条件工程措施坡改梯主要适用于地表扰动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水保保持种草主要用于坡耕地、建设扰动地表范围、荒山荒坡治理表4-55 水土保持措施效益一览表 水土保持措施单位保土指标参考文献梯田t/亩4.00水土保持项目区效益分析及其治理对策沟头防护t/亩10.00水保林t/亩4.00种草t/亩10.00谷坊t/座160.00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二期世行贷款项目蓄水保土效益分析经计算,项目实施后新增保土量为170.91万t/a,各省项目区新增保土量情况如下: 青海:新增保土量为3.16万t/a,各县新增保土量分别为:大通县2.37万t/a、湟源县0.70万t/a、共和县0.10万t/a。 甘肃:新增保土量为2.29万t/a,各县新增保土量分别为:会宁县0.10万t/a、安定区2.00万t/a、崆峒区0.19万t/a。 宁夏:新增保土量为66.13万t/a,兴庆区、青铜峡市不涉及坡改梯、沟头防护等工程,彭阳县新增保土量为66.13万t/a。 陕西:新增保土量为6.58万t/a,大荔县不涉及坡改梯、沟头防护等工程,其它县新增保土量分别为:神木市2.58万t/a、榆阳区3.00万t/a、南泥湾1.00万t/a。 山西:新增保土量为89.06万t/a,各县新增保土量分别为:芮城县2.92万t/a、河津市1.80万t/a、平陆县84.34万t/a。 河南:新增保土量为1.00万t/a,祥符区、武陟县、偃师区不涉及坡改梯、沟头防护等工程,陕州区新增保土量为1.00万t/a。 山东:新增保土量为2.68万t/a,各县新增保土量分别为:宁阳县2.56万t/a、郓城县0.12万t/a。 表4-56青海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大通县2.37 湟源县0.70 互助县0.00 共和县0.10 合计3.16表4-57甘肃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会宁县0.10 安定区2.00 崆峒区0.19 合计2.29表4-58宁夏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兴庆区0.00 青铜峡市0.00 彭阳县66.13 合计66.13表4-59陕西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大荔县0.00 神木市2.58 榆阳区3.00 南泥湾1.00 合计6.58表4-60山西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芮城县2.92 河津市1.80 平陆县84.34 合计89.06表4-61河南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陕州区1.00 偃师区0.00祥符区0.00 武陟县0.00 合计1.00表4-62山东项目区新增保土量 项目区保土量(万t/a)宁阳县2.56 阳谷县0.00 郓城县0.12 合计2.68(5)农业固碳减排影响分析 项目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还田是增加我国农田土壤碳库的优选措施,根据王小彬等对中国农业土地利用管理对土壤固碳减排潜力的影响的研究成果,秸秆全量还田(配施化肥)的土壤有机碳逐年递增(230 kg·hm-2·a-1),将碳库变化转化成CO2减排,乘以3.67转化系数,项目区20.47万亩农田实施秸秆还田,每年CO2减排1.35万t;引导和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增加动物有机肥还田比例从而替代化学氮肥可以促进土壤固碳,提高土壤中有机碳含量,根据相关研究,有机无机肥配施的土壤有机碳呈逐年递增趋势(180kg·hm-2·a-1),项目区37.41万亩农田增施有机肥,将碳库变化转化成CO2减排,乘以3.67转化系数,每年CO2减排1.82万t。项目建设农田防护林0.22万亩、水保林5.18万亩,根据《项目气候风险脆弱性评估报告》,人工林单位面积CO2减排为8.55t·hm-2·a-1。 经核算,项目实施后固碳5.87万t/a,各省分别为:青海0.44万t/a、甘肃0.53万t/a、宁夏2.14万t/a、陕西0.85万t/a、山西0.99万t/a、河南0.68万t/a、山东0.24万t/a。 表4-63青海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大通县0.16 湟源县0.11 互助县0.06 共和县0.12 合计0.44表4-64甘肃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会宁县0.07 安定区0.38 崆峒区0.08 合计0.53表4-65宁夏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兴庆区0.08 青铜峡市0.30 彭阳县1.76 合计2.14表4-66陕西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大荔县0.09 神木市0.35 榆阳区0.34 南泥湾0.07 合计0.85表4-67山西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芮城县0.58 河津市0.31 平陆县0.10 合计0.99表4-68河南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陕州区0.19 偃师区0.20 祥符区0.09 武陟县0.20 合计0.68表4-69山东项目区固碳减排量 项目区固碳减排量(万t/a)宁阳县0.06 阳谷县0.02 郓城县0.15 合计0.24(二)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扶持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加工、粮食仓储、粉条加工等产业化项目,本次评价主要对产业化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各类项目环境影响如下: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青海省和山东省,该类项目主要是建设发酵槽和遮雨棚,收集周边散户粪污,进行堆肥发酵后还田或卖给有机肥加工企业,采用自然堆肥,发酵一段时间后进行翻抛,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 粮食仓储项目:位于山西省和山东省,粮食仓储烘干均采用电烘干,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设备噪声。 有机肥加工项目:位于河南省和山东省,山东省主要拟扶持当地养殖场或有机肥加工等项目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或者秸秆储存设施,处理后的粪污作为有机肥回用于农田或者外售,本项目建设内容仅属于养殖场或有机肥厂的一部分,养殖场或有机肥厂单独办理环评手续,因此本次评价不再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河南省将建设一个有机肥加工厂,购买有机肥基质进行造粒。 粉条加工项目:位于青海省互助县和共和县,此类项目包括马铃薯淀粉和粉条生产,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本次评价将对青海省和山东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河南省有机肥加工项目;青海省粉条加工项目;山西和山东粮食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表4-70 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识别 项目位置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环境影响主要环保措施青海省1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大通县、共和县、湟源县和互助县的11村建设发酵槽和遮雨棚,主要处理周边散户牛粪,堆肥后回用于本项目绿色还田。恶臭喷洒除臭剂,与周边村庄距离至少300m。互助县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互助县东沟乡建设马铃薯淀粉及粉条生产车间粉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安装除尘装置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采用减震降噪等措施。共和县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共和县铁盖乡建设马铃薯淀粉及粉条生产车间。粉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河南省武陟县年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武陟县乔庙镇建设生产车间,配置生产设备,主要购置有机肥质进行破碎、造粒等,本项目不进行堆肥发酵。设备噪声、粉尘、氨、硫化氢。粉碎、筛分、冷却等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氨、硫化氢经袋式除尘器、生物除臭等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山东宁阳县5000吨微生物菌肥生产扩建项目宁阳县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仅扶持企业建设秸秆收储场所。不涉及---宁阳县友邦20000吨有机肥厂扩建项目宁阳县蒋集镇该企业将实施20000吨有机肥厂扩建项目,包括有机肥加工车间、综合科研楼等。拟申请本项目资金建设粪污收储场所,并购置相应设备。恶臭、设备噪声。有机肥厂远离村民住宅,粪污处理过程中拟采取除臭措施。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宁阳县年处理5000吨畜禽粪污新建项目宁阳县东庄镇建设堆肥发酵槽和遮雨棚,堆肥后回用于本项目绿色还田。恶臭喷洒除臭剂,远离村庄住宅。阳谷县年产3万吨有机肥加工扩建项目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本项目仅扶持企业建设有机肥基质收储场所。不涉及---郓城县年产5万吨有机肥新建项目郓城县程屯镇该家庭农场将建设2000头肉牛养殖场。拟申请本项目资金建设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购置相应设备。恶臭、污水、设备噪声。养殖场选址远离村民住宅,粪污处理过程中拟采取除臭措施,发酵处理后的畜禽粪便经过包装后作为有机肥料出售,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农田。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郓城县年产8万吨高效生物有机肥新建项目郓城县黄集镇该企业将建设3.6万头生猪自繁自育养殖基地。拟申请本项目资金建设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购置相应设备。恶臭、污水、设备噪声。养殖场选址远离村民住宅,粪污处理过程中拟采取除臭措施,粪污处理后回用于农田。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郓城县年产8万吨有机肥扩建项目郓城县唐庙镇该企业将实施8万吨有机肥扩建项目,包括养殖场、有机肥加工、饲料加工等。拟申请本项目资金建设粪污收集和储存设施,并购置相应设备。恶臭、设备噪声。有机肥厂选址远离村民住宅,粪污处理过程中拟采取除臭措施,发酵处理后的畜禽粪便经过包装后作为有机肥料出售。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1)源强分析 青海省每个粪污处理设施建设500m2发酵槽;山东宁阳县建设一处1000m2发酵槽。该类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本次评价以山东宁阳县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例进行分析,该项目采用自然堆肥发酵,堆体的高度约1.5m,翻抛过程中喷洒发酵剂,并采用PO膜覆盖,预计年处理畜禽粪便5000t。 根据《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肉牛粪便氨排放因子0.6156kg/t(粪便量);根据《天津城区市政源硫化氢气体排放清单的建立》,动物粪便硫化氢的排放因子0.0281kg/t(粪便量)。 根据《微生物除臭剂消除垃圾压缩中恶臭的效果评估》,微生物除臭剂对氨的去除率为63.9%~75.2%(本次评价取70%)、对硫化氢的去除率可达90%以上(本次评价取90%)。 表4-71 粪污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 污染源氨排放量(kg/h)硫化氢排放量(kg/h)面源参数设施面积高度(m)山东宁阳粪污处理设施0.10690.0016 10001.52)达标分析 采用估算模式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污染物浓度进行预测,氨、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23mg/m3、0.0184mg/m3,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因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厂界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表4-7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废气达标分析 源名称氨最大落地浓度(mg/m3)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mg/m3)山东宁阳畜禽粪污处理设施1.230.018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0.6(2)有机肥加工项目 项目拟在河南武陟县建设1个有机肥加工厂,年产有机肥2万t。该项目外购有机肥基质,进行破碎、造粒、烘干等,破碎、造粒等工序会产生粉尘,烘干工序会产生粉尘、氨、硫化氢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 钾肥 、复混钾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该类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有机肥厂在各产污工序上方均设集气罩,粉尘经各集气罩收集后,由风管共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不进行发酵,仅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氨、硫化氢排放,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对氨、硫化氢进行达标分析。 1)颗粒物达标分析 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有机肥料及微生 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中“5.产污系数及污染治理效率表”,破碎、筛分、包装废气中颗粒物按0.370kg/t-有机肥产量核算,则粉尘产生量为7.4t/a。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8%,设计风机风量30000m3/h。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1332t/a、0.74t/a。 表4-73 有机肥加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情况 污染源废气量m3/h排放时长h/a排放因子排放速率kg/h浓度mg/m3排气筒300002400颗粒物0.0561.87表4-74 有机肥加工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源污染工序污染物排放量(kg/h)面源参数面积(m2)高度(m)有机肥加工车间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颗粒物0.30836209.5有机肥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根据上述核算结果,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采用估算模式对河南有机肥加工项目污染物浓度进行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272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因此河南有机肥加工项目厂界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 表4-75河南有机肥加工项目废气达标分析 源名称排气筒无组织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最大落地浓度(mg/m3)有机肥加工车间0.0561.870.27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5101.02)恶臭气体达标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对河南有机肥加工项目厂界恶臭气体达标情况进行分析。根据《龙井市宏远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有机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该项目利用已发酵的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与项目建设内容相似,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排气口氨排放速率为0.006~0.008kg/h、硫化氢排放速率为0.004~0.005kg/h,厂界氨排放浓度为0.02~0.08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7~0.018mg/m3,排放口速率和无组织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即排放口速率限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厂界排放浓度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3)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河南有机肥加工项目废气排气口情况见下表。 表4-76河南有机肥加工项目废气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坐标高度(m)内径(m)烟气温度(℃)污染因子执行标准名称类型XY排放浓度(mg/m3)速率(kg/h)排气筒一般废气排放口113.6035.05150.420颗粒物103.5氨----4.9硫化氢----0.33(3)粮食仓储项目 1)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拟建设的粮食仓储项目规模为500t/a~20000t/a,均采用电烘干方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筛分、烘干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粮食装卸、筛分、烘干过程中粉尘的产生系数分别为0.3kg/t、1.5kg/t、0.25kg/t,则各粮食仓储项目粉尘产生量为1~41t/a。粮食装卸过程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选用密闭性好的输送设备,防止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玉米皮等粉尘飞散;购置环保型筛分机和烘干塔,设备自带集尘罩。该类项目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2)达标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对粮食仓储项目厂界粉尘达标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肇东市立杰粮食收购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年烘干粮食20000t,根据监测结果,厂界粉尘排放浓度为0.132mg/m3-0.270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经类比分析,项目拟建设的粮食仓储项目厂界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粉条加工项目 1)粉尘达标分析 项目拟在青海省互助县和共和县分别建设一个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年产量均为:马铃薯淀粉400t、粉条225t。粉条加工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淀粉生产工艺中干燥和筛分工序以及粉条生产工艺中打芡和和浆工序产生的粉尘。粉条加工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安装除尘装置等措施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 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对粉条加工项目厂界粉尘达标情况进行分析。根据《陕西卓立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定边县卓立成马铃薯精深加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厂界粉尘排放浓度为0.119mg/m3-0.257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经类比分析,项目拟建设的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厂界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恶臭气体达标分析 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同时在污水站周边加强周边绿化,以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的污染。 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分析法,对粉条加工项目厂界恶臭达标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洮南市万宝乡陈宏武粉坊800t/a粉条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建设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与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相似,厂界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最高分别为0.02mg/m3、0.002mg/m3,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 经类比分析,项目拟建设的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要求,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1)源强分析 产业化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淀粉和粉条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参照《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39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废水及污染物产污系数,淀粉加工废水产污系数为12.10吨/吨产品、粉条加工废水产污系数为6.62吨/吨产品,本项目年产淀粉400t、粉条225t,则淀粉加工、粉条加工废水产生量分别为4840t/a、1489.5t/a,则每个粉条加工项目年总废水产生量为6329.5t。粉条加工项目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0~12月份,年加工90d,日产生废水70.33t/d。废水中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77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 类别产污系数(kg/吨产品)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淀粉加工废水COD15863.20 13057.9 NH3-N0.6540.26 54.0 TN2.290.92 189.3 粉条加工废水COD15.73.53 2371.6 NH3-N0.190.04 28.7 TN0.4850.11 73.3 合计COD---66.73---NH3-N---0.30 ---TN---1.03 ---(2)达标分析 粉条加工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污水处理工艺如下: 
图4-1粉条加工项目废水处理工艺 粉条加工项目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860.2-2018)》中的废水治理可行性技术。参照《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39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淀粉加工污染物去除效率为:COD99.30%、NH3-N92.58%、TN94.87%;淀粉制品加工污染物去除效率为:COD96.02%、NH3-N86.05%、TN78.05%。废水经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灌溉标准。污染物浓度见下表。 表4-78 马铃薯粉条加工项目废水达标分析 类别产生浓度(mg/L)去除效率(%)排放浓度(mg/L)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淀粉加工废水COD13057.9 99.391.41 200NH3-N54.0 92.584.01 ---TN189.3 94.879.71 ---粉条加工废水COD2371.6 96.0294.39 200NH3-N28.7 86.054.00 ---TN73.3 78.0516.09 ---粉条加工项目加工期为每年10-12月份,10、11月份可直接用于灌溉,但青海省12~2月为结冰期,项目将新建1座2200m2蓄水池,用于储存 12 月(结冰期)生产废水,次年的 3、4 月消冰后可用于农田灌溉。 青海省粉条厂拟用于回用的农田均在厂区附近,可利用现有灌溉渠道用于农田灌溉。综上所述,粉条加工项目污水处理方案可行。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粉条加工、有机肥加工以及粮食仓储项目运行过程的设备噪声,噪声设备位于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噪声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有机肥加工项目 有机肥加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粮食仓储项目 粮食仓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筛分的碎玉米和其它杂质,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筛分出来的碎玉米作为饲料外售,其它杂质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3)粉条加工项目 粉条加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马铃薯原料携带的泥沙和碎石,淀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薯渣,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泥沙和碎石,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经沉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薯渣经脱水离心筛处理后,作为饲料外售。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以及污水处理系统应采取防渗、防溢流等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但在非正常工况或者事故情况下,可能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详见下表。 表4-79 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污染途径及影响分析 潜在污染源潜在污染途径主要污染物影响分析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地面出现裂缝, 导致畜禽粪污、废水发生渗漏COD 、BOD 、SS 、NH3-N 、粪大肠菌群容易察觉出现的泄漏, 不易造成大面积的污染。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风险源分析 项目共建设17个冷库项目,其中3个使用氨制冷、14个使用R410a制冷。R410a是一种混合制冷剂,它是由50%R32(二氟甲烷)和50%R125(五氟乙烷)组成的混合物,其主要特点为不破坏臭氧层、毒性极低、不可燃等,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附录B所列的风险物质。 液氨是一种理想的制冷工质,具有良好的热力性质,由于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使用较广泛。液氨主要存在泄露、中毒、火灾及爆炸风险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液氨临界量为10t,本项目冷库氨制冷剂使用量为0.15~0.44t/a,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冷库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氨,临界量为10t。冷库项目氨制冷剂使用量为0.15~0.44t/a,与临界量的比值(Q)为0.015~0.044,小于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C.1.1:当Q<1时,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开展简单分析。 (3)风险源分布及可能影响途径 本项目冷库制冷系统是密闭的,制冷剂借助压缩机械能输送流动,生产过程中存在泄漏风险,主要原因有: 1)液氨蒸发器、管路系统(包括管道、阀门、连接法兰等)泄漏; 2)液氨制冷系统超压; 3)设备、容器陈旧; 4)撞击或人为破坏; 5)管理不当,工人违章操作或操作不规范; 6)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等。 非正常工况下,一旦发生液氨泄漏,会散逸出氨气,氨气为有毒气体,扩散至大气中,污染大气环境,容易造成火灾、爆炸,危及员工及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 (4)环境风险评价 冷库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液氨冷库与周边学校、居民区的最近距离约240m,符合《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相关要求。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能进一步降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