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9 | 生成日期: | 2024-07-03 |
文 号: | 关键字: | 医疗,费用,患者,个人,付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
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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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本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在扣除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提出申请时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其中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指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性医保)支付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总和。三是家庭财产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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