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23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 文 号: | 关键字: | 应,老年人,养老,服务,保护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对服务人员有何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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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会宁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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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应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 应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 应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 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 评估人员和制定服务方案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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