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09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 文 号: | 关键字: | 评估,社会,组织,工作,等级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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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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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民发〔2021〕96号)、《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性社会组织中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三)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但与上次参评时间已间隔满2年,自愿要求申报晋级评估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它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原则 (一)自愿评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 (二)分类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三、评估分数及等级设置 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得分900分及以上的为5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800--899分的为4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700--799分的为3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600--699分的为2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599分及以下的为1A级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A级越高,表示社会组织总体水平越高。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四、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1.评估申请受理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自愿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会宁县民政局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可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领取《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或在微信“会宁社会组织工作群”下载,填报完成后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受理。 2.评估资格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对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对不具备参评资格的单位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列出不予受理的原因);对获得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需按照评估要求,将评估材料(附件2-5)报送会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审核。 3.评审考察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评估专家组对参评单位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打分,并分别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出具评审结果。 4.公示颁证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县民政局将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则对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评估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十分必要。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如实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事件的,开展活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 联系部门:会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 系 人:程国能 哈艳萍 联系电话:0943-3221956 联系地址:会宁县嘉禾大厦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窗口。 会宁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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