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10-18
文       号: 关键字: 支出,林业,管理,工作,草原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2022年度会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8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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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组织编制并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使用林地审批,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负责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负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全县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工作。编制各类保护地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类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贯彻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

(8)落实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推进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开展林草产品质量监管。

(9)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

(10)推进全县国有林场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库建立,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管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全县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11)落实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政策。

(12)负责林地、草地、各类保护地和其他涉林、涉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统计、科技、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5)职能转变。

①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保护地的清理规划和归并整合,加快保护地体系建设。

②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效率。

二、机构设置

林业和草原局内设行政单位1个,林业事业单位10个,其中国有林场4个,林业工作站3个,林业科技推广站1个,种苗站1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1个。林草系统总共在职人员96人,机关13人,事业8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0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600.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万元;支出总计10631.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837.98万元、减少39.78%,支出减少6826.64万元、减少39.7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和2022年由于春季造林受气候因素较大,许多项目未完成,未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5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1.01万元,占94.37%;其他收入600.05万元,占5.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63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56万元,占13.62%;项目支出9183.5万元,占86.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05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738.03万元,下降40.1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和2022年由于春季造林受气候因素较大,许多项目未完成,未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951.01万元。较上年减少6838.0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和2022年由于春季造林受气候因素较大,许多项目未完成,未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2.08万元,支出决算为416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82万元,支出决算为7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8.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8.7万元,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整、职称晋升、职级晋升、正常晋升和调入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9.52万元,较上年增加16.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费有2021年未支出部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加22.68%。主要原因是2022年经费有2021年未支出部分。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一致。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3.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0万元,本年支出1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大环境绿化管护、养护工程水费。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接待少和没有召开会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接待少和没有召开会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由于疫情影响接待少和没有召开会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接待少和没有召开会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59.23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绩效10631.06万元开展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整体绩效目标达到优,并分别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资金5714.38万元。

我局组织对天然林保护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保、公益林公共管护、森林抚育、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抚育、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贷款贴息、三北退化林修复、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生态护林员、村级草管员、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项目等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县稳步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林业行政案件等发生率,促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成果明显,退化草原人工种草面积稳步提高,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自评得分是95.71、90.29,均达到了优。

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部分当年未兑现,因当年验收不合格,暂缓兑现。下一步我局细化改进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认识,重视绩效目标,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绩效目标填报人员应与各业务股室人员充分沟通,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并准确、完整填报绩效目标。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局将及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准确核算,完善制度体系,提高部门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创新与优化、机制安排,提高人才配置、评估机制、训练水平和流动性,提升管理水平,使得项目组织能力更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部分得分为9.94分,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部分得分为89.62分,合计总分为99.56分,自评达到了优。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际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改进预算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促进各股室科学编制方案,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1、2022年会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3、4:2022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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