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3-03-23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 关于选聘2023年村级草原管护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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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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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提前批中央草原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市林草发〔2023〕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选聘村级草原管护员加强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村级草原管护员职责。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巡查,监督落实禁牧和草蓄平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放牧、超载过牧、非法占用破坏草原行为;核查放牧牲畜数量,督促超载牲畜出栏;监测报告草原灾害,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设施等。 二、村级草原管护员工作补助。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照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聘用的专(兼)职村级草原管护员工作报酬补助。 三、村级草原管护员聘用办法。在有天然草原的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草原管护员,负责本村草原的日常管护工作。草原管护员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聘用,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四、村级草原管护员聘用范围。能够胜任工作的本地村民;为落实草原生态扶贫,优先聘用能够胜任工作的建档立卡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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