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227458732362/197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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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白银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6-1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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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印发《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充分调动各地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发挥省级科技计划引导扶持作用,进一步引导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加大经费自筹力度,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依据《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修订了《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的整体考虑是什么? 省科技厅统筹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依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设立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B类项目”),按其功能定位分类,纳入省级科技计划体系,由项目组织单位或承担单位负责安排经费并依法依规推进。 三、《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共包括14条内容。 第一至三条,主要说明了《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和主要目的,对自筹经费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定义,明确了项目设立原则。 第四条,说明了自筹经费项目的确定程序。 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说明了自筹经费项目立项遵循的原则、各单位相关职责和管理流程。一是明确了合同约定时间。承担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B类项目执行期合同,一般不得少于五年。二是明确了支持政策。B类项目自筹经费强度不得低于同一计划类别A类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项目组织单位或承担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经费,并履行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相关任务。三是明确了立项数目。B类项目应严格控制项目数量,立项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同类计划的二分之一。各类计划年度立项总量不得超过该计划类别A类项目总数。四是明确了自筹经费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按照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和项目管理的流程管理。 第十二条至十四条监督管理。提出了自筹经费项目实施的保障监督措施,明确了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四、下一步如何落实《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在前期组织实施本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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