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14 生成日期: 2024-01-09
文       号: 关键字: 计划,培养,教师,支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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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信息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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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国优计划”的实施院校、培养基本要求,以及人才培养方向。二是选拔与培养。明确推免选拔、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两种选拔方式,以及“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修习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要求等。三是从教激励。从纳入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支持签订协议“订单”培养、作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组织专场招聘、支持毕业生专业发展等方面,鼓励“国优计划”研究生从教。四是实施保障。从研究生推免招生及经费支持、优配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人才培养统筹等方面,提出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各地、培养高校对计划实施给予的支持保障。五是工作要求。明确“国优计划”先行试点、持续推进相关要求。此外,以附件形式明确“国优计划”首批试点安排,包括试点院校、推免人数、学生遴选专业限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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