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6204227458732362/2024-00026 生成日期: 2024-07-19
文       号: 关键字: 招生,小学,入学,小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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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2024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明白卡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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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为确保2024年秋季城区各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学生无序流动,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24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园大班离园幼儿均可升入小学就读,坚决不允许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行为,更不允许按照考试成绩选拔生源、突破招生区域违规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计划招生,确保各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招生片区

以房产地址为准(已拆迁安置片区户籍、房产除外,以安置房产为准;租房户、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未实际入住的住宅小区不作为入学依据;对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升入城区小学就读。城区小学服务片区划分如下表:

招生学校名称

片区划分

新北小学

不受城区内片区限制

红军小学

广场北路以北至兴业路以南片区(包含小区:西雁颐馨家园、兆祥佳苑、金泰国际、莲花小区、雨浓教育巷、翰林茗苑、金湾社区平房等)

友好小学

文化路(拥军路)以北至广场北路以南(包含小区:兆烽嘉园、方众新天地小区、西湖庭院、钟鼓楼小区、北坪苑小区、北坪苑安置小区、城市金街等)

教场小学

文化路(拥军路)以南至鸭掌沟以北、长征中路以东(包含小区:信合佳苑、安居小区、光明小区、一中家属楼、城市花园北区、原县砖瓦厂平房等)

文昌小学

砚台路与会师北路丁字路口至文化路(拥军路)西口以西(包含小区:正大明园、恒顺佳苑、颐园水景、状元府邸、钟鼓楼易地搬迁安置点、皇城一号、碧桂园、学府花园等)

北关小学

枝阳街以北至鸭掌沟以南、枝阳街临街南侧大门朝北开的小区(枝阳楼、交通局家属楼,汽修厂家属楼)。包含小区:雨浓嘉苑、广场小区、天润苑、中天小区、中天楼、宁祥佳苑、公路段家属楼、康宁居、城市花园、御景苑、新时代佳苑、润泽苑、枝阳楼、交通局家属楼,汽修厂家属楼、文萃苑、邮政家属楼等)

东关小学

东山根平房区(鸭掌沟以南)、枝阳街以南至东河桥(包含小区:馨乐嘉苑、交通局院内家属楼、盘旋路小区、花园小区、瑞林苑、恒伟嘉苑、东盛御景小区、元巍小区、东冠壹堡、县委家属楼、人大家属楼、运输公司家属楼、恒宇小区、华丽小区、滨河苑、广电小区等、学府名苑、汇福佳苑、会洲商贸城住户等)

回民小学

东河桥以南片区

注:新北小学招生在城区内不受片区限制,同时为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回原籍学生就读需求,可直接在新北小学入学。

三、对口入学

城区幼儿园不符合划片入学和政策性保障入学的离园幼儿,对口升入下表相应小学就读。

幼儿园

对口小学

第一幼儿园

红军小学、回民小学、新北小学

第二幼儿园、兆峰幼儿园

红军小学、新北小学

第三幼儿园、宝宝乐幼儿园

回民小学

第四幼儿园、春苗幼儿园

红军小学、回民小学、新北小学

第五幼儿园

回民小学

第六幼儿园、百花幼儿园、

颐园水景幼儿园

红军小学、新北小学

第七幼儿园

红军小学、新北小学

第八幼儿园

红军小学、新北小学

第九幼儿园

新北小学

教场小学附属幼儿园

教场小学

四、顺序招生

对片区内的新生,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①第一批次(划片入学):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会宁城区有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儿童户口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

②第二批次(政策性保障入学):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陇原人才子女(A卡)、进藏干部子女、教师子女(仅限本校教师)、“长幼随学”(长幼在同一学校),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 由县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或调剂安排入学。

③第三批次(对口入学):无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第一、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按照对口入学原则入学。

④第四批次(电脑派位入学):无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结束后,若北关小学、东关小学、文昌小学、友好小学有空余学位,在该四校片区内幼儿园就读并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家长申请,按照 “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派位”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随机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所有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城区学校入学机会,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招生程序

1.城区幼儿园大班离园幼儿摸底登记。8月15日前,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完成城区幼儿园大班离园幼儿的城区小学入学资格审核,并造册登记,作为城区小学合格生源。

2.幼儿园审查分流。各城区幼儿园园长为分流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幼升小幼儿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于8月15日至17日集中审核本园离园幼儿户口簿原件(幼儿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房屋产权证件原件或预告登记证原件加购房发票原件(监护人产权必须大于50%且实际入住)、“长幼随学”材料,按照顺序招生原则分流到相应小学。离园幼儿相关证件必须于8月15日前提供,不能按时提供的,按照对口升学原则分流,每名幼儿都要有拟分流学校。

3.招生学校复审。城区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本校招生片区及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于8月18日至20日,集中审查各幼儿园分流到本校的第一批次(划片入学)、第二批次中“长幼随学”(同在本校)的学生材料(比对户口簿和查询在校就读学生信息),第二批次中其它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由县教育局依据政策安排入学。

4.空缺学位电脑派位。招生学校若有空缺学位,实行“电脑派位”的录取方式。对于参与“电脑派位”的学生,根据第四批次要求,由毕业幼儿园在8月21日前统计报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于8月22日前完成“电脑派位”,并将“电脑派位”结果上报县教育局。

5.教育局监督。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审核把关不严或电脑派位弄虚作假的,一经确认,严肃追究校园长责任,所涉及离园幼儿随机分流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县教育局利用会宁县中小学招生辅助系统同步进行监管。

6.录取学生公示。8月23日,各招生学校对所有一年级新生进行张榜公示。

7.报到入学。8月24日-25日,所有被录取学生注册报名。

8.建立学籍。9月28日前,城区各小学完成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学籍档案建设等工作。

六、相关说明

1.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将按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向相关机构提供证据,所涉及离园幼儿随机分流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和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所涉及离园幼儿随机分流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提供的虚假证件和虚假证明移交县纪委监委驻本单位纪检监察组。告诫个别人员遵纪守法,切勿铤而走险。

2.广大家长要按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有序进行报名,共同营造良好招生环境。要认真了解招生方案,按照招生政策依法依规为学龄儿童报名入学,不轻信“学托”“学贩”的入学谎言,谨防上当受骗。县纪委监委、公安等机关将对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学贩”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群众对此类现象依法进行举报。

3.深化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行动,着力规范全县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同时将起始年级招生纳入全县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增强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4.县教育局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和巡查,严厉打击以入学为名进行的“校闹”“围堵校门”“聚众滋事”“非法上访”等违法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对侮辱、威胁、恐吓招生人员及其他扰乱学校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扫黑除恶”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943-3229617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43-3221824

七、会宁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  校

招生计划

招收班数

文昌小学

470

10

红军小学

470

10

新北小学

135

3

友好小学

470

10

教场小学

282

6

东关小学

本校区

450

10

枝阳校区

135

3

回民小学

376

8

北关小学

470

10

合  计

3258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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