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970-172765 生成日期: 2019-03-12
文       号: 关键字: 会宁县经济合作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所属机构: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会宁县经济合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经合局
发布时间:2019-03-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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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会宁县经济合作局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会宁县经济合作局(地址:会宁县会师镇延安街1号,电话:0943-3220501)。

一、概述

2018年会宁县经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法定义务,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强化公开监督,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推动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稳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8年县经合局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政府信息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2018年,经合局政府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动态29条;企业信息发布8条;招商项目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及部门动态;另一方面通过“投资会宁”、招商网等媒体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重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对涉及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的政策合作项目方案的调整进行重点解读。2018年通过会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信息2条。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我局密切关注重要政策公布后的公众反映,与相关部门及舆情反映方形成互动。出现公众有疑虑且关注度高的情况,主动跟进,积极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增进社会共识。2018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六)会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中本部门单位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2018年,根据会宁县政府印发《会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常态为公开、不公开为例外,推进重点领域、主要工作、政策法规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广大客商的利益权。

2、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切实对照重点领域公开要求,按时、按量将兰洽会签约情况、到位资金完成情况、招商引资政策、财政资金信息情况(单位预决算包括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加强政策执行、解读、落实工作。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的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在政策解读中,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做好文件起草、解读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及时发现,及时落实整改。

4、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我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将政务信息及时、全面、高效地向社会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发布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说明、流程以及申请表,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2018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单位人员太少,信息公开人员同时肩负着局内其他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到位;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质量不够高;三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规范的公开;二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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